加薪的钱去哪里弄?
财政部就《关于2023年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需求及来源确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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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草案,2023年中央各部委和机关基本工资调整资金来源包括:
2022 年底前未使用的薪酬改革实施资金将转至 2023 年(如有)。
至少使用2023年制度下留存收入的40%。特别是提供医疗检查和治疗服务、预防医学以及公共卫生机构的其他医疗服务的收入,至少使用35%。
除主管部门下达的2022年预算外,使用2023年预计经常性支出(不包括工资支出、工资津贴、与工资有关的费用和按制度规定的人力资源支出)的10%的节余来源。
省、直辖市实施资金来源
省直辖市退休公社干部基本工资调整和津贴调整资金来源包括:
使用主管部门规定的2023年度预算经常性支出(不包括工资支出、工资津贴、与工资有关的费用和按制度规定的人力费用)10%的节余来源。
2022年地方预算收入增加额按政府总理指示的70%使用(不包括下列收入增加的收入:土地使用费;彩票收入;投资者一次性垫付的土地租赁费,用于补偿和清理场地;主管部门按规定确定用于投资支出的机关、组织、单位的公有资产处置收入;水稻种植地保护与开发收入;遗址和世界遗产参观费;口岸地区基础设施工程、服务工程和公用事业使用费;矿产开采环境保护费;公共土地基金收入、公社利润和公有资产收入、国有房屋租赁、租购和出售收入)。
利用2022年实施薪酬改革未使用的资金结转(如有)。
2023年制度留成收入至少使用40%,其中,公共卫生机构提供医疗检查治疗服务、预防医学等医疗服务的收入至少使用35%。
对预算困难的各部委、中央直属机构和地方,在平衡工资调整来源后,尚不能满足按规定制度实施工资改革需要的,中央预算支持其额外工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