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归国烈士”希望尽快完成身份证件
(Baonghean.vn)——回国后,琼春坊(黄梅镇)的阮维富先生没有房子,没有工作,也没有个人证件,只能依靠年近九十岁的母亲和亲戚照顾。
逝世42年后的回归
2020年2月13日,安江省朱笃县居民周碧惠女士从柬埔寨孔邦占县赶来黄梅县琼春坊,接回阮维普先生。时隔42年,这位年近九十的老母亲和阮维普先生的五个弟妹,再次见到儿子和弟弟,既高兴又难过。阮维普先生的弟弟阮维生先生动情地说:“听说阮维普先生回来了,亲戚邻居都挤满了房子,在门前等着迎接他。”阮维普先生的妹妹阮氏娟女士不时地哽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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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阮维甫(右二)回乡探望老母、兄弟姐妹和亲人。图片:Hoai Thu |
“我把Pho带回家,人很多,但Pho谁也不记得了。就连站在他面前哭着迎接他的老母亲,他都不认识了。”周碧惠女士说。在Pho先生弟弟的家中,阮维Pho先生的母亲黎氏泰女士今年89岁,她眼神昏花,脚步迟缓,但她永远不会忘记长子阮维Pho的容颜。40多年来,她因为想念儿子而哭过无数次。在接到讣告后回家,但由于记忆丧失,在团聚的第一周,Pho先生无法清楚地说越南语,因为他已经太久没有使用母语了,所以不得不依靠周碧惠女士“翻译”。
希望尽快拿到身份证件
重逢的喜悦让许多人禁不住激动的泪水。然而,在重逢的泪水背后,是那些归家者的心声。因为Pho先生找到家人时的愿望是“留在越南”。但他也表达了担忧,因为他自己目前没有证件,没有房子,也没有生计来源。他头上的伤口已经疼痛了几十年,天气的变化使他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无法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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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维甫(Nguyen Duy Pho)先生去世42年后,母子重逢的瞬间。摄影:Hoai Thu |
阮维甫先生的愿望也是他家人的愿望。然而,要实现这一愿望,必须请求当局和地方政府协助阮维甫先生及其家人依法完成法律程序。然而,阮维甫先生回国时,只带了一张柬埔寨政府签发的身份证,名字叫“雄”(Hung)。
因为在柬埔寨迷路,Pho先生被定居柬埔寨的周碧惠女士的姑妈收养。由于Pho先生头部受伤,失去了记忆,周碧惠女士的姑妈给养子取名为Hung,并以这个名字让他加入了柬埔寨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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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维甫先生唯一的证件是柬埔寨公民身份证。图片:Hoai Thu |
阮维生(Nguyen Duy Sinh)是阮维生的弟弟,他补充道,从2020年2月至今,阮维生一直无法办理个人证件,无法与家人长期居住,原因在于身份证办理方面的问题。“为了给阮维生办理身份证,我们必须去主管部门将阮维生的柬埔寨身份证翻译成越南文并进行认证。阮维生的家人把阮维生的身份证带到了荣市,又带到了胡志明市,但仍然没有机构可以办理。目前,阮维生的家人正在前往河内进行认证。”阮维生说道。
支持指导“烈士回国”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阮维甫先生的政策落实情况,劳动荣军与社会部(黄梅镇)副部长高氏雪女士表示,该部门目前正在指导阮维甫先生的家人办理身份证。只有办理身份证后,才能办理后续文件和手续。琼春坊目前有55名烈士和75个受保家庭,其中只有阮维甫先生是被认定为烈士后突然返回的。“然而,困难在于阮维甫先生无法记住他的战斗经历和战友信息,因此无法证明他的战斗经历。”高氏雪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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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阮维甫先生不得不住在家里,依靠兄弟姐妹的帮助。图片:怀秋 |
据乂安省军区政策处统计,共有21名“烈士归来”,但只有少数人完成了享受国家政策和制度的手续。例如,阮思鸿(Do Luong)安山乡的家人于1968年3月收到了鸿先生的死亡通知,并于1973年将其遣返回国。此后,鸿先生一直享受敌方囚禁干部待遇和橙剂感染者待遇。
已发布死亡通知书或被认定为烈士后归来的,国家将撤销烈士制度相关证件,中止或取消其烈士制度,并视证件和证据的完备程度,享受其他制度。1975年以前参加抗战的,按第142/2008/QD-TTg号决定享受烈士制度;1975年以后入伍的,按第62/2011/QD-TTg号决定享受烈士制度。
同样,演州县(Dien Chau)的演泰乡(Phan Xuan Oanh)先生、杜良县(Do Luong)的长山乡(Trang Son)的杨廷承(Duong Dinh Thua)先生(四分之四的战争伤残)以及义禄县(Nghi Loc)的黄仲焕(Hoang Trong Huan)先生都是被敌人俘虏并监禁的士兵,因此在报到死亡后,他们回国后有足够的理由享受国家规定的政策和制度。在其余案例中,许多“归国烈士”并非居住在义安省,而是定居在其他省份,或者没有足够的证件来申请福利。阮维甫先生的案例就是一个例子。
黄梅镇党委副书记谭友红表示,镇上已初步为阮维普先生提供了一些资金支持。尽管仍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但黄梅镇有关部门将认真研究并依法指导和支持阮维普先生完成相关手续,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考虑并解决阮维普先生的愿望,帮助阮维普先生早日稳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