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致命的 N5 路口造成两人死亡的事故而被判入狱 30 个月
(Baonghean.vn)——由于没有注意观察并给其他车辆让路,Be 先生引发了一场事故,导致摩托车后面的两人(Chien 先生的妻子和儿子)丧生。
8月29日,义文乡义禄区人民法院对3名被告人因违反道路交通法规、非法储存毒品、盗窃财物等罪名进行流动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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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陶文贝在庭审中。图片:Quang Dung |
据宜禄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18年3月19日下午1点左右,陶文贝(Dao Van Be,来自杜良县广山乡)驾驶一辆牌照为37C-194.40的牵引车,在1A国道与N5公路交叉口处,在没有红绿灯的情况下逆行。
由于没有注意观察,没有给右侧来车让路,导致黄文战先生(居住于安城县西城乡)驾驶的37B1-102.15号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后方坐着的2人,即黄文战先生的妻子和儿子死亡。
陶文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已具备构成犯罪的条件。
然而,作案后,Be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受害者家属和宋林水泥公司向受害者家属赔偿了5亿越南盾,这被视为从轻处罚。区人民法院判处Dao Van Be有期徒刑30个月。
同日,人民法院还以非法储存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黎文河(海防市黎战区人)有期徒刑18个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阮文辉(兴原区兴安北乡人)有期徒刑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