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救援航班”案中贿赂金分配的证词

T. Nhung DNUM_BDZAHZCACD 06:21

法庭上,在回答质询时,“救飞”案多名被告人承认收受贿赂,有的被告人透露了贿赂款的分割情况。

据悉,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期间,出入境管理局受公安部委托,负责接收、审查、提出建议并提出批准组织航班接回越南公民回国计划的意见。

在办公室,武士强先生(办公室官员,办公室成员)负责研究、提出并起草文件,提交给武英俊先生(办公室副主任,支持组组长)签署,并提交给陈文优先生(副主任)签署文件,以响应外交部关于向企业发放飞行许可的请求。此外,陈文优先生还批准签署部分回国人员免签文件。

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侦查中查明,被告人武英俊曾7次向陈文笃先生汇报,其从多家企业收受了共计75亿越南盾的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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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法庭上。图片来源:CTV

此后,被告人陈文优指示将30多亿越南盾分给自己和Tuan先生,剩余款项则用于Cuong先生及其个人开支。被告人杜先生还被认定直接从两家企业收受了1亿越南盾。

在“救援航班”案的庭审中,被告人杜某陈述,被告人团某汇报了从组织航班的企业收到的钱款数额。

“被告Tuan说这是谢礼金,并嘱咐我要好好处理。我和Tuan收到的钱一样多,而Cuong收到的钱少一些。Tuan举报的7次中,我收到了35亿,Tuan也收到了35亿,剩下的都是Cuong收到的。”杜先生在证词中说道。

根据入境事务处前副处长的供词,被告在拘捕一些人员后才意识到问题所在。

杜先生称,他于2022年3月退休。他在警队服役的37年中,有35年“非常干净”,其余时间“有污点”。目前,其家人已追回100%的受贿款项。

在“救援航班”案中,陈越泰先生(前越南驻马来西亚大使)因滥用职权罪被起诉。

指控称,在组织8次所谓“营救”航班将从马来西亚服刑完毕的人员接回越南的过程中,Thai先生和被告人Nguyen Le Ngoc Anh和Nguyen Hoang Linh(均为越南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前官员)向服刑完毕的人员非法收取高于实际花费的钱款,用于支付并非法获利,造成损失达100多亿越南盾。

在该案中,被告人邓明芳(越南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前会计)涉嫌造成损失57亿越南盾以上。

非法利益方面,Thai先生收受5.8亿越南盾;两名被告人Ngoc Anh和Hoang Linh各收受4.8亿越南盾;被告人Phuong收受2.2亿越南盾。

法庭上,泰先生辩称,收费标准和支出标准都是他决定的。关于收费标准,他指派工作人员进行内部调查和咨询。

被告人泰某承认,他决定从所收款项中按规定扣除一部分用于支付使馆工作人员的报酬,其中,被告人为1.5%,其他被告人为1.2%,其他被告人为1%。这一比例是根据国家向使馆工作人员提供的海外生活补贴标准计算得出的。

“当时,新冠疫情尚未结束,还有200多人未能返回家园。被告决定,在将其余人带回后,将钱退还给国家预算或退还给雇主。” 泰先生作证说。

承认有违规行为,但据越南前驻马来西亚大使称,向大使馆工作人员发放津贴在马来西亚是很常见的事,否则就不可能动员人们工作。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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