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公司账户,诈骗逾60亿越南盾
胡志明市公安局侦查局宣布,刚刚完成侦查结论,建议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对被告人阮氏白雪提起公诉。
L&M越南公司是一家100%外商独资企业(总部位于越南新平郡第二坊Pho Quang街)。法人代表为黄光熙先生(马来西亚籍),总经理为余立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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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越南公司注册在华侨银行有限公司(简称OCBC)和大华银行(简称UOB)开立账户,这两家银行的账户均在胡志明市设有分行。
阮氏白雪(44岁,住胡志明市富润区第七坊)在L&M越南公司担任会计长期间了解到,L&M越南公司与上述两家银行签订的协议规定,所有汇款申请和汇款单据均以传真(或扫描)形式作为汇款的主要凭证。
L&M越南公司后续转交的汇款申请书或汇款单原件仅供银行留存(或无需提交原件)。因此,阮氏白雪前往该银行开设了大红通有限责任公司的账户,账户号为086.1000082.002,账户持有人为阮氏白雪(白雪为大红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随后,Tuyet以L&M越南公司总经理Yee Lip Chee的名义制作了汇款申请书、直接签名并盖章的汇款单,要求华侨银行和大华银行将L&M越南公司账户中的款项转入大鸿通公司的账户。
同时,L&M越南公司与大鸿通公司之间并无任何交易、买卖或经济合同,L&M越南公司的款项进入大鸿通公司账户后,Tuyet将该款项提取并挪用。
核实结果显示,华侨银行和大华银行的26张汇款单和汇款请求,总金额超过60亿越南盾,均非余立志先生本人签名。11月7日,胡志明市警察局宣布,刚刚完成调查结论,建议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对被告人阮氏白雪提起公诉。
根据C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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