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社保缴费率将如何变化?
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增加16万至20万越南盾/月,因此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将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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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595/QD-BHXH号决定第六条第2.6款,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不得低于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从事最简单工作或岗位的员工缴纳时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LTT)。对于从事需要经过培训或学徒培训的工人(包括企业自行培训的工人)的工作或岗位的员工,其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的7%。
自2019年起,地区最低工资将增加16万至20万越南盾/月,因此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最低工资将发生如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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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您目前的工资为每月430万越南盾。如果员工从事简单工作,目前的工资高于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您正在学习一门手艺,则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必须相应提高(自2019年1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为447.26万越南盾)。同时,社会保险缴费也将相应调整,相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