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要求收取近46亿越南盾保险金的情况下,必须确保南丹县教师的权利。
社会保险局审查并要求向311名教师追讨近46亿越南盾的赔偿金已过去数月,但截至目前,南丹县人民委员会仍未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与此同时,教育部门代表表示,必须保障教师的权益。
保障教师权利
3月17日下午,南丹县有关部门召开会议,讨论如何解决此案。该地区 311 名教师被拖欠社会保险费近 46 亿越南盾。“目前还没有解决方案。相关部门和办公室开会讨论后,我们还要继续向县委常委和相关部门、机构征求意见。但无论如何解决,我相信教师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障。”南丹县教育培训厅厅长阮氏泰玄女士说道。
教育培训厅办公室主任阮仲焕表示,接到南丹县教育培训厅的报告后,该部门还将指导学校鼓励教师安心工作,不要过于恐慌,影响学校的教学工作。
“教育培训局的立场是确保教师的权利,同时也要遵守法律规定”,Hoan先生说。他补充说,近期,教育培训局还将向该地区各区、市、镇和学校的人民委员会发送文件,审查教师政策制度和学校发展计划,以便及时发现类似情况。
对于此次事件的责任,范先生表示,2011年的主要责任在于南丹县人民委员会。具体而言,负责向该县人民委员会提供咨询的部门包括内务局、教育培训局、南丹县社会保障局等。
与此同时,南丹县教育培训局局长表示,社保局不能把责任推卸给单位。“社保局不报案,也是他们的错。所有事情都必须报案才能知道。这件事发生在14年前,当时的责任人也已经退休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解决办法。”阮氏太玄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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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寻找解决方案
据南丹县教育培训厅介绍,过去,该县曾发生过多起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06年6月26日第3434/UBND-VX号批示调职调薪的案件,但在调职调薪时没有缴纳足够的差额(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失业保险)。
具体而言,2024年,部分学校已有3名人员按制度决定退休。学校按规定作出退休决定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后,填妥有关文件送南丹县社会保险局,按规定为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但南丹县社会保险局在收到上述人员的文件后,进行审查核对,为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发现这些人员已按乂安省人民委员会2006年6月26日第3434/UBND-VX号批示和2007年6月29日第884/HDLN号跨部门指示转入工资等级,但在重新划分工资等级时尚未支付差额(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失业保险)。
接下来,南丹区社会保险局对全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发现全区幼儿园、小学、中学共有315名教职工(含4名无缴费人员)的工资等级被调整,但尚未补缴差额。截至2024年11月,差额金额近46亿越南盾。其中,原有金额近20亿越南盾,其余为差额。

南丹县教育培训局局长表示,该局于2024年11月8日就此问题向县人民委员会和内政部提交了报告。同时,要求县人民委员会提出意见,指示内政部协调相关局、部门和行业,建议县人民委员会指示南丹县社会保险局及时向受保人支付款项。2025年1月9日,南丹县人民委员会与义安社会保险局举行会议,讨论根据义安省人民委员会2006年6月26日第3434/UBND-VX号批示实施调薪对象制度的解决方案。
阮女士表示:“南丹县人民委员会于2025年1月13日颁布了第249/QD-UBND号决定,根据乂安省人民委员会2006年6月26日第3434/UBND-VX号批示,成立了专门小组,负责审查工资调整记录和科目。审查结束后,该县人民委员会安排与三名已退休但尚未领取退休金的人员进行了座谈。目前,该县人民委员会各职能部门正在研究解决方案。”
20多年前,在教师严重短缺的情况下,义安省各县人民委员会不得不通过合同制招聘教师和教职工以满足教学需求。然而,这些县级招聘的教师并没有按规定获得加薪。2006年,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下发文件,要求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对工资增长进行研究和指导。2007年6月29日,义安省内政部、教育培训部、财政与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一份跨部门文件,指导调整工资标准。
2011年,南丹县的这些教师以“跳跃式”加薪的方式获得了加薪,以弥补之前未加薪的时间。许多教师的工资从1级升至4级,但却没有得到补发。这些教师表示,他们也没有接到通知,需要为加薪缴纳保险费。
直到南丹县社会保险局向该地区教师工资上涨的学校发出领取保险金的通知时,他们才感到震惊。在被要求领取保险金的311名教师中,负债最高的一位超过6500万越南盾。其余大多数教师的负债都在5000万越南盾左右。
“如果当时通知我们,按规定缴纳5%的社保费,数额也不会很大。现在通知了十多年,很多老师却要支付2000万到3000万越南盾的利息,这很不合理。”一位被要求还债的老师说道。
针对此事,南丹县社保局领导表示,2011年乂安省人民委员会提高合同制教师工资的决定,是针对教师和学校人手短缺的特殊情况。根据跨部门指导意见,这些教师只能拿到被拖欠的工资,而不能拿到欠薪。指导意见还明确规定,单位要直接到财政和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资金,为这些职工办理社保手续。2011年,南丹县人民委员会决定允许教育机构在职员工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当时,教育机构应该和财政部门协调,拿到资金解决此事,同时要求职工办妥手续,报县社保局办理,但学校并未这样做。
(乂安报将持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