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森林环境服务付费规定的处罚

DNUM_AEZAHZCABG 18:37

(Baonghean)- 根据政府 2015 年 4 月 25 日第 40/2015/ND-CP 号法令,修改和补充第 157/2013/ND-CP 号法令中关于对森林管理、发展、保护和森林产品管理领域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若干条款,对违反森林环境服务付费规定的处罚级别如下:

1.森林环境服务(FES)使用者在使用FES后3个月内未签订合同缴纳FES费用的,将受到以下处罚:

a)如果未与森林所有者签订直接付款的森林环境服务合同,处以50万越南盾至100万越南盾的罚款;

b)未与省森林保护和发展基金签订间接支付合同,处以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c)未与越南森林保护和发展基金签订间接付款合同,处以4000万至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Đoàn viên thanh niên huyện Nam Đàn tình nguyện phát dọn thực bì phòng, chống cháy rừng. Ảnh: Duy Ngoãn
南丹县青年联盟成员自愿清理植被,防止森林火灾。图片来源:Duy Ngoan

2.DVMTR用户在间接支付DVMTR金额时未申报的,将受到以下处罚:

a)如果支付的金额为 5000 万越南盾,则处以 20 万越南盾至 50 万越南盾的罚款;

b)如果支付金额为 5000 万越南盾至 2 亿越南盾,则处以 50 万越南盾至 1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c)如果支付的金额为2亿越南盾至3亿越南盾,则处以100万越南盾至300万越南盾的罚款;

d)如果支付的金额为3亿至5亿越南盾,则处以300万至500万越南盾的罚款;

d) 如果支付金额超过 5 亿越南盾,则处以 500 万越南盾至 1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e) 补救措施:强制签订环境服务付费合同。

3.DVMTR用户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服务使用费的,将受到以下处罚:

a)如果未按照签订的合同期限支付服务费或未全额支付服务费超过3个月,则处以50万越南盾至100万越南盾的罚款,罚款金额最高为2000万越南盾;

b)如果未按照签订的合同期限支付服务费或未全额支付服务费超过3个月,则处以100万至300万越南盾的罚款,罚款金额为2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

c)如果未按照签订的合同期限支付服务费或未全额支付服务费超过3个月,则处以300万至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d)如果未按照签订的合同期限支付服务费或未全额支付服务费超过3个月,且金额为5000万越南盾至1亿越南盾,则处以500万越南盾至1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d)如果未按照签订的合同期限支付服务费或未全额支付服务费超过3个月,则处以1亿至2亿越南盾的罚款;

e)如果未按照签订的合同期限支付服务费或未全额支付服务费超过3个月,且服务费金额为2亿至5亿越南盾,则处以2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g)如果未按照签订的合同期限支付服务费或未全额支付服务费超过3个月,且金额超过5亿越南盾,则处以3000万至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h) 补救措施:强制全额支付使用服务的费用及按照逾期付款的金额和时间相应产生的逾期利息(如有)(利息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时最接近的国家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计算)。

4.对作为国家指定森林的组织的森林所有者,未按照与森林保护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向森林保护承包商缴纳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森林环境服务费用的,处以下列罚款:

a)如果支付金额高达 500 万越南盾,则处以 20 万越南盾至 50 万越南盾的罚款;

b)支付金额为 500 万至 2000 万越南盾,处以 100 万至 3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c)如果支付的金额为2000万至5000万越南盾,则处以300万至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d)如果支付金额超过 5000 万越南盾,则处以 500 万越南盾至 1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d) 补救措施:强制按照签订的合同向接受森林保护的人全额支付DVMTR款项。

有关森林环境服务支付政策的所有信息,读者可以访问这里

海燕(合成的)

相关新闻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违反森林环境服务付费规定的处罚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