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辆车,拿不回来,就偷了,然后典当了。
(Baonghean.vn)——阮某去邻居家借摩托车,但被拒绝了。趁邻居不注意,阮某偷走了摩托车,并以60万越南盾的价格典当。
11月29日,归合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被告人梁邦元(1979年出生),家住周定乡桂村,因犯“敲诈勒索财物罪”、“盗窃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3个月。
根据起诉书,7月26日下午4点左右,梁邦阮(Luong Bang Nguyen)要求黎文功(Le Van Cong)骑摩托车带他前往阮文达(Nguyen Van Dat)家(邻居)的农场。到达后,阮翻过围栏进入农场与达(Dat)碰面。阮和达(Dat)就阮未经允许进入农场一事发生争执,黎文功也翻过围栏进入农场阻止阮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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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梁廷阮在法庭上。照片:潘江 |
阮向达特借20万越南盾,但达特拒绝了。阮威胁达特,如果不给钱,就毁掉农场。达特担心农场被毁,只好勉强给了阮20万越南盾。阮良邦用这笔钱买了毒品,供自己吸食。
8月2日上午10点左右,阮某到邻居魏氏秋家借摩托车处理个人事务,但魏氏秋不让借。趁魏氏秋及其亲戚进门之际,阮某看到摩托车颈部有锁,便偷偷将摩托车开到街上,发动引擎扬长而去。
随后,阮某将其以 60 万越南盾典当给周光乡 (Quy Hop) 和清村阮志绒,用于购买毒品供个人使用和开支。
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刑事诉讼资产评估委员会认定,被盗摩托车价值1700万越南盾。该摩托车原主人是罗文河先生(Thu女士的儿子)。受害者现已取回摩托车,且未提出民事赔偿请求。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盗窃罪”两项罪名,判处被告人梁邦原有期徒刑共计23个月。
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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