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义安省致命事故的醉酒司机出庭
(Baonghean.vn)——聚会结束后,阮黎平(黄梅市)在昏迷状态下驾车回家。由于无法控制方向盘,他在被送往急诊室的途中发生了车祸,造成一人死亡。
10月15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阮黎平(1983年出生),居住于琼天坊(黄梅市)的“违反道路交通规则”案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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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黎平在庭审中。摄影:安琼 |
根据被告人的证言及收集到的证据:2019年3月16日,P某与朋友在黄梅县琼芳坊一家餐馆聚会。聚会结束后,Nguyen Le P驾驶一辆牌照为37A-456.71的汽车,将几位朋友送回家。
抵达48号国道东线0+850公里处时,P.以20公里/小时的速度在道路右侧行驶。此时,居住在黄梅县琼芳坊的范廷德先生(生于1940年)正与P.的车辆同向行走。阮黎P.发现范廷德先生在行走,便鸣笛示意,继续正常行驶。
但当接近D先生所在位置时,由于Nguyen Le P.专注于看左后视镜观察后方,导致被告人的车辆右前侧与D先生发生碰撞。
范廷德先生随后被立即送往急诊室。然而,由于伤势过重,受害者在送往急诊室的途中死亡。阮黎平先生的呼气酒精浓度经检测为0.515毫克/升,超过法定限值。
在黄梅市人民法院一审中,被告人阮黎平被判处24个月有期徒刑。但由于他是家中的主要经济支柱,妻子在外打工,孩子尚年幼,被告人向省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减刑。
根据案卷内容,省人民法院认为,此案不存在加重情节,且其父母为革命作出过贡献,因此决定接受阮黎兵的上诉,判处其有期徒刑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