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乂安省造成致命车祸的醉驾司机出庭受审
(Baonghean.vn)——聚会结束后,阮黎平(黄梅镇)醉酒驾车回家。由于无法控制方向盘,他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一人在送往急诊室的途中死亡。
10月15日,义安省人民法院审理了被告人阮黎平(1983年出生,居住于黄梅镇琼天坊)“违反道路交通法规”一案的上诉。
![]() |
| 被告人阮黎平在庭审现场。照片:安琼 |
根据被告的证词以及收集到的证据:2019年3月16日,P在黄梅市琼芳坊的一家餐馆与朋友聚会。聚会结束后,阮黎P驾驶一辆车牌号为37A-456.71的汽车送一些朋友回家。
当车辆行驶至48E国道0公里+850公里处时,P先生驾驶车辆靠右行驶,时速为20公里/小时。此时,居住在黄梅市琼芳坊的范廷D先生(1940年出生)正与P先生的车辆同向行走。发现范廷D先生在行走后,阮黎P鸣笛示意,然后继续正常行驶。
然而,当接近 D 先生的位置时,由于 Nguyen Le P. 专注于看向左后视镜观察后方,被告车辆的右前侧撞上了 D 先生。
范廷先生随后立即被送往急诊室。然而,由于伤势过重,受害者在送往急诊室途中不幸身亡。阮黎先生的呼气酒精浓度为0.515毫克/升,超过了法定限值。
在黄梅市人民法院一审中,被告人阮黎平被判处24个月有期徒刑。然而,由于他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支柱,妻子在外地工作,孩子还小,被告人向省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减刑。
根据案卷中的细节,省人民法院认定本案没有加重情节,且被告父母是革命贡献者,因此决定接受阮黎平的上诉,判处其12个月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