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实行365天计息:储户受损,借款人受益
自2018年初以来,多家银行宣布改变储户和借款人的利息计算方式,将之前的360天改为365天。这种计算方式对储户来说会略有损失,但对借款人来说,支付利息的压力会有所减轻。
此项变更是为了遵守国家银行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发布并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的第 14/2017 号通函,该通函规范了信贷机构与客户之间存款和贷款活动利息的计算方法。
因此,对于2018年1月1日之前的定期存款,银行将采用旧的计算方法直至到期日。只有非定期存款将立即按照新规定执行。
自2018年1月1日起,计算利息的基准将由之前的每年360天改为每年365天。(图片:IT)
此前,大多数银行仍以合同约定的360天计算利息(贷款和存款),而一年的实际天数为365天或366天。这导致合同约定的年利率被转换为以约定的360天计算的日利率,引发了客户与银行之间关于以一年天数计算、收取和支付利息的长期纠纷,甚至引发了客户和银行之间关于如何以一年天数计算、收取和支付利息的长期投诉……
新的利息计算方法对储户和借款人有何影响?银行专家、律师裴光信博士认为,储户的损失较小,借款人的利息压力也较小。
例如,某储户存款2.2亿越南盾,期限13个月,年利率8.8%,存入日期为2017年7月7日,到期日为2018年8月7日。
按照360天计算,按照公式:[实际存款金额 x 利率(%/年) x 实际存入天数]/360,利息计算如下:利息=[220,000,000越南盾 x (365 + 31) x 0.088]/360 = 21,296,000越南盾。如果存款金额不变,按照此公式计算,365天,储户实际可获得利息21,004,273越南盾。因此,实际利息将减少29.2万越南盾,储户将损失5天的利息计算。
“这样,实际收到的利息就减少了0.13%的存款金额。以上面的例子来说,储户13个月存款的实际利息减少了0.13%,也就是说,如果按照8.8%/年的利率存款,那么实际利率与之前相比只有8.67%,降幅不大,可以视为没有变化。”田先生算了一笔账。
同样金额 2.2 亿越南盾,期限 13 个月,年利率 8.8%,存入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7 日,到期日为 2018 年 8 月 7 日,但贷款不同。
同样按照公式:贷款应付利息=[实际贷款金额x利率(%/年)x实际借款天数]/365,借款人按360天计算,需支付的利息要少于此数。
“因此,贷款利息将根据未偿还债务减少0.13%,也就是说,就上述例子而言,贷款利率将降低约0.13%,借款人将从中受益。”田先生透露。
因此,新的计息方式由原来的360天改为365天,储户收到的利息会减少,借款人支付的利息也会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