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教育部门要求学校开展生活技能衔接活动必须是自愿的。
(Baonghean.vn)——这是教育培训部最近发布的关于将生活技能教育活动组织与教育机构联系起来的指导方针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自愿且无压力
自本学年开始以来,教育培训部已指示暂时中止联合教学。生活技能之后学校里有很多意见认为这个项目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此外,一些教育机构正在与生活技能中心合作,为学生组织课后活动,但这些活动缺乏统一性和同步性,在社区中引起了一些负面舆论。
为了纠正这一行为,根据教育和培训部 2023 年 10 月 19 日发布的第 2528 / SGD&ĐT-CTTT-GDTX 号文件的指导,学校的生活技能教育活动必须确保 4 项原则。
其目的是巩固和提高学习者的知识、技能和人格教育;内容要符合学习者的心理特点,并符合越南的风俗传统。

此外,它必须与教育计划保持一致,不得改变学前教育和普通教育机构的学年时间安排;其内容不得与教育部规定的强制性生活技能教育计划重叠。
此外,各教育机构应当本着学生自愿和家长同意的精神,结合学校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合作组织生活技能教育活动;同时,各单位之间应当合作,负责组织和实施生活技能教育内容。实施过程必须确保安全、实用、有效、适宜,且不得给学生造成压力。
加强评估工作
为确保学校生活技能教育与课程衔接符合要求,教育培训部在评估工作中也出台了许多严格的规定。
因此,与学校合作开展教学的生活技能中心必须拥有主管机关颁发或批准的课程、文件和计划;并且必须持有在义安省开展生活技能教育的许可证。

教师、记者和培训人员必须人数充足,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不得受到警告或更高级别的纪律处分,不得因刑事责任而被起诉;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必须精通生活技能或相关教育活动领域;必须持有合格的生活技能培训机构颁发的生活技能培训证书或资格证;必须确保具备按照现行法规组织活动的设施和设备,并经教育培训部批准,方可在教育机构组织生活技能教育活动。
在协调过程中,教育机构方面必须有足够的管理人员、教师和工作人员参与管理和监督中心生活技能教育活动的实施。
按照指示教育和培训部对于生活技能活动,各单位积极主动地建立适当的收入水平,以支付实施生活技能教育活动的成本;确保有足够的收入来支付费用,并与家长的贡献能力相一致。
此外,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包括设施条件、教学设备、师资力量等,主动编制各项支出项目的预算,但不得超出现行规定的支出标准,并控制在单位财政收入范围内。支出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支出额度须经干部公务员代表大会批准,并同时在单位内部支出条例中予以规定。
根据学校的办学能力、家长和学生的需求与意愿,教育机构与中心签订合同。合同必须明确规定:教学内容、经费、教师和培训人员团队(需明确列明姓名、出生年份、性别、专业资格、现有教学技能证书、相关领域培训证书、工作单位、备注以及校长确认);教学形式、地点、质量承诺以及双方的责任。
在学期和学年结束时,生活技能中心与教育机构和家长协调,根据质量承诺检查和评估项目实施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