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20个单位违反投诉举报法
(Baonghean.vn)- 2020 年上半年,省监察局对《投诉举报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 83 个单位中有 20 个单位存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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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下午,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提交省人民议会第十七届(2016-2021年)第十五次会议的若干报告。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主任、荣市市委书记潘德同同志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高氏显同志出席会议。照片:梅花 |
超过58%的投诉和举报都是虚假的。
会议审议了2020年上半年接待、处理公民投诉、举报工作情况及2020年下半年工作任务和措施的报告,基本同意省督察院提出的草案。
特别是各级国家机关、特别是党委、政府领导、机关负责人对公民的定期接待工作受到重视,有助于减少投诉和举报,通过接待,许多公民的建议和反映得到了澄清,因此没有发生公民投诉。
各级各部门也积极解决群众的信访举报,全省信访办结率达到85%,信访举报办结率达到88.2%。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处理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行为,并提请主管部门对4人作出行政处分,将2起案件移送调查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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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首席监察员魏文苏同志就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关注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解释和澄清。图片:梅花 |
省督察院还重点检查了信访举报法律实施责任的落实情况,共开展70次督查,检查了83个单位。结果发现,83个单位中,有20个存在违法行为;对64个单位和290名个人提出了整改和经验教训的建议。
但也有参与调查的委员对大批人员接待市民增多表示担忧,其中定期接待市民的团体14个,发生15起(新增12起);定期、突发性接待市民的团体14个,发生47起(新增35起)。另一方面,虚假举报、不实举报比例较高,其中虚假举报占比58.8%,不实举报占比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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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法院院长胡廷忠在调查中发表了意见。图片:Mai Hoa |
此外,虽然在信访举报法律实施责任制检查审查中,已建议64个单位、290名个人总结经验,但最终只有14个单位、50名个人得到落实。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泰氏安忠提出,检查审查建议的质量问题?
针对此内容,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潘德同要求省监察委员会研究限制虚假投诉和举报的机制和措施;同时,提出措施克服接待和解决公民投诉和举报工作中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避免每次会议都重复提及存在的问题、局限性和原因而没有任何改变的情况。
对于复杂、旷日持久的案件,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主席要求省监察院积极制定计划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解决许多地方的一批紧急和常见案件;注意答复省人民议会提出的请愿;加强基层对话和调解,减少投诉和控告数量;推动信息技术在解决公民投诉和控告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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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检察院领导汇报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工作情况。图片:梅花 |
需要有效的解决方案来防止腐败。
今天下午,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还审议了关于预防和控制腐败工作的报告;关于今年上半年法院、检察院和判决执行工作的报告以及2020年下半年的任务和措施的报告。
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潘德同在评论反腐败工作报告时表示,在实践中,通过机关、组织、单位自查和内部检查发现的腐败案件比较困难,除非是内部不团结的地方。因此,必须加强措施,提高机关、组织、单位自查和内部检查的有效性,从而提高机关内部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性。
此外,要继续同步部署预防腐败措施;加强与检察机关的配合,防止官员、公务员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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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潘德同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片:Mai Hoa |
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主席还指出了法院、检察院和省民事判决执行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应注意的一些内容。
具体而言,省法院应注重提高地区法院的审判质量;注重解决民事和行政案件;配合省人民委员会加强对各部门、分局和区级行政案件受理工作的指导;为人民陪审团的活动创造有利条件,更好地履行审判任务。
省人民检察院要注重提高行使检察权和监督司法活动的质量;加强对侦查机关举报、举报分类处理的掌握、管理和严密监督……
省民事执行部门要加强与党委、机关、职能部门在民事执行工作中的协调配合,特别是在组织执行工作、防止执行财产流失等方面做好协调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