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发布官方通告,确保国庆假期和新学年开学典礼期间的秩序和交通安全,以满足人民的出行需求。
(Baonghean.vn)——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了2023年8月28日第22/CD-UBND号公函,旨在确保9月2日国庆节假期和2023-2024新学年开学期间的交通秩序和安全,以满足人民的出行需求。
该函明确指出,2023年9月2日国庆假期(2023年9月1日至9月4日)期间,预计交通流量将增加,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为更好地满足2023年9月2日国庆假期期间民众的出行需求,以及保障学生返校出行安全,并落实总理2023年8月18日第750/CD-TTg号函,省人民委员会提出以下要求:
交通部:
- 指示交通枢纽(汽车站、火车站、机场、内河港口)进行环境卫生清洁,确保通风、清洁、安全,并提供足够的候车或休息空间,以满足人们在节假日期间的需求;严格管控汽车站、出发点的车辆和驾驶员状况,严格执行交通秩序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避免汽车站和火车站出现拥挤和骚动。

- 指导客运业务部门制定运输计划,安排足够数量的车辆,确保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提高节假日期间为乘客提供的运输能力和安全性。
- 加强对指定路线上的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特别是主要交通路线和通往旅游区的路线的额外安全状况的检查和审查,以确保节假日期间交通安全畅通,为人民服务;
- 指示施工单位在已开工道路上实施安全措施、交通流线和引导,以确保交通顺畅安全;尚未完工的地点必须安排措施,确保节假日期间施工现场区域的安全。
- 指示交通监察部门加强对公路和内河航运客运活动中违规行为的检查和处理;防止以下违规行为:在错误地点停车、上下客、争抢乘客、超载、使用不符合运行条件的车辆……重点检查重点交通枢纽(汽车站、火车站、内河码头)、交通事故高风险路段、交通拥堵路段、旅游景点和娱乐场所。
省警:
指示地方警察和单位继续对客运车辆和集装箱货车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巡逻、管控,严厉打击造成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的交通安全秩序违法行为,例如违反酒精浓度、毒品、超速行驶、超载、超过规定载客量、违反车辆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逆向行驶、违规通过平交道口等。

- 与教育培训部协调,加强对学生安全交通技能的宣传和指导;处理高中生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统筹处理交接车辆或允许不合格人员驾驶车辆的行为;主动预防、制止和严厉处理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非法赛车行为;坚决处理和镇压妨碍执法人员的行为;加大力度规范交通秩序,合理分流交通,引导安全顺畅的交通,尤其是在国庆假期期间预计交通量增加的路线和区域。
- 加强对学生运输车辆的检查和监管;严查并暂停无经营许可证的内河港口运营、未配备救生圈、救生衣、个人漂浮装置或未确保安全的船舶运营。加强对学校区域交通安全违规行为的检查和处理(及时将学生违规情况告知学校,以便妥善处理)。
指示交通警察部门对国庆假期(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4日)期间的每日交通秩序和安全情况进行汇总报告,并于每日上午11时前送报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其根据规定汇总报告给省人民委员会和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
教育培训部;大学和学院:
-落实“学生上学交通安全重点月——九月”,学校大力开展学生安全交通知识技能教育,加强对学生驾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时遵守交通规则的指导,确保交通安全;协调家长代表委员会,动员家长和监护人提醒和教育子女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采取措施管理并签署遵守交通安全法律的承诺书,禁止未成年人或未取得驾驶执照者驾驶摩托车;协调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确保校门口交通秩序和安全;严格把控接送学生的车辆和交通服务质量。
信息与通信厅、省广播电视台、义安报社:
节假日和新学年期间,增加交通安全宣传的时间和内容;重点宣传违反交通法规导致交通事故的危害、处罚措施、预防措施和交通参与技巧;警示因酒后驾驶、在支路驶入主路时注意力不集中、在海滩、湖泊、水坝、水库等地溺水等造成的交通事故……
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 主持监督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各区、市、乡镇人民委员会正确执行省人民委员会关于确保交通秩序和安全的本公报指示。
- 综合分析并报告2023年9月1日至9月4日国庆假期4天期间的交通秩序和安全状况,于2023年9月4日下午3点前送交省人民委员会和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

建议成立省青年联盟、社会政治组织:
-加强交通安全秩序法律的宣传教育,提高青年联盟成员和成员的守法意识;动员青年志愿者参与在重点路口、拥挤地区、渡轮码头、旅游区、学校门口、住宅区道路、铁路道口等地的宣传和交通引导工作,以确保假期和新学年期间的交通安全。
区、市、乡人民委员会:
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交通参与技能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民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例如:不超速行驶;不酒后或饮酒后驾驶;驾驶时不接听电话;通过铁路道口、铁路道口以及从支路驶入主路时停车观察安全;骑摩托车、踏板车、电动自行车时佩戴标准头盔;乘坐船只时按规定穿着救生衣……
- 落实“学生上学交通安全重点月份——9月”,学校开展学生安全交通参与知识和技能教育;组织学校、家庭和学生签署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承诺书;与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协调,确保校门口秩序和交通安全;继续建设“安全校门口”模式。
- 加强对汽车站、火车站、跨河路口、旅游区、水库及重点道路的交通秩序和安全保障工作。重点落实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和安全保障措施,避免新学年开学第一天出现交通拥堵。
- 组织清理交通走廊和城市人行道,特别是交通要道和重点区域……坚决处理违规行为,没收行政违法证据,查处清理后再次侵占交通走廊和城市人行道的行为,并按照省人民委员会2022年1月20日第36/KH-UBND号规划执行,明确允许侵占和再次侵占交通安全走廊和城市人行道的个人和组织的责任。
- 检查、审查并处理管理区域内的不安全交通点,确保悬索桥和居民桥的交通安全,暂时停止不安全作业,及时安排维修保养,保障民众安全便捷出行。对于设有运营中的渡轮码头的地区,需对码头上下行道路进行整修,确保通行便利和安全;定期检查渡轮码头,防止超载情况;补充救生设备,监督乘船人员救生设备的使用情况。
- 铁路过境的区、市、乡镇人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当地社会政治组织与职能力量协调,参与交通事故高发点,特别是居民区道路、自开道路和不安全铁路道口的巡逻和交通引导工作。
请各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区、市、乡人民委员会主席认真执行本公函,报告2023年9月1日至9月4日国庆假期4天期间的交通秩序和安全情况,并于2023年9月4日下午2时前报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