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发布打击走私和贸易欺诈高峰期计划
省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了第 389/KH-UBND 号计划,将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列为重点。
“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落实政府总理于2025年5月15日签发的第65/CD-TTg号批示,关于启动打击和预防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峰期;政府总理于2025年5月17日签发的第13/CT-TTg号指示,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大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和假冒商品力度;乂安省委于2025年5月20日签发的第3702-CV/TU号批示和省人民委员会于2025年5月21日签发的第315-CV/DU号批示,关于落实政府总理于2025年5月17日签发的第13/CT-TTg号批示。
为主动控制局势,及时发现、打击、有效预防、限制和击退义安省的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行为,省人民委员会出台了打击和预防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峰计划。

该高峰计划旨在有效、及时地落实政府总理在2025年5月15日第65/CD-TTg号批示中关于启动打击和防止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高峰期的指示和2025年5月17日第13/CT-TTg号指示中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和假冒商品的工作;国家指导委员会第389号;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关于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工作。
同时,防范、限制和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在此基础上,要求各有关部门、行业、职能单位、县、市、镇人民委员会深入学习和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政府总理、国家指导委员会389、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和省指导委员会389的指示,主动组织力量、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开展各自管理和负责的领域和地区的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任务。
职能部队主动及时掌握和控制走私、贸易欺诈和假冒商品的情况;定期交换和分享信息,协调检查、控制、侦查、打击、逮捕和处理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预防和打击走私活动,非法跨越国境和口岸运输货物,贸易欺诈,偷税漏税,买卖、运输违禁商品、走私商品,生产和经营假冒商品、劣质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等。
该计划由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冯清荣签署,要求以“查处一起,全区、全领域报警”、“无禁区、无例外”的方针,定期、连续、全面、不停顿地开展这项工作。
重点任务
有关部门、行业、职能力量、区、市、镇人民委员会在各自负责的领域和管控范围内,重点打击和打击走私、商业欺诈、假冒商品、侵犯版权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并指导组织实施。
主动掌握情况,加强区域巡查管控,防止出现走私、假冒、劣质、侵犯知识产权的仓库、堆场、中转站以及利用电子商务环境进行走私、贸易欺诈和假冒的活动;同时,加强边境通道和内陆地区的协调和巡查管控,发现并严厉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和假冒行为。
制定和部署加强边境通道、公路、铁路、航空口岸、通道、口岸口岸及边境货物集散地巡查巡查力量和手段的计划,严密管控边境通道、公路、铁路、航空口岸、通道、口岸及边境货物集散地,防止走私、贸易欺诈和货物非法入境,重点打击走私货物、假冒商品、贸易欺诈、原产地欺诈、劣质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商品、有条件进口商品和消费必需品。

加强对假奶粉、假药品、保健食品等市场的巡查管控,保障消费者健康,重点严管经销单位、超市、商场、代理商、电商交易大厅、社交网站等,及时发现和查处购买、销售、运输走私商品、假冒商品、来源不明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等行为。
加强对使用假冒乳制品、药品、保健食品、中药、化妆品、来源不明的保健食品的风险和危害的信息宣传活动。
继续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
提议对在实施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高峰计划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
省人民委员会还向工贸厅、市场管理厅(省389指导委员会常设机关)、省警察局、省边防司令部、第十一区海关厅、海岸警卫队司令部毒品犯罪预防和控制第二特遣队、第十区税务厅、卫生厅、农业与环境厅、文化体育旅游厅、科学技术厅、建设厅、财政部、省广播电视台、乂安报、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及其成员组织、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提出具体任务。
高峰期: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15日,高峰期结束后进行初步评估。
此前,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于2025年5月22日颁发了第1468/QD-UBND号决定,决定成立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工作组,负责全省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工作组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黎鸿荣担任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