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水电建设要花钱签土地来源确认书才能获得补偿吗?

天鸿 May 5, 2020 08:30

(Baonghean)——自2006年以来,田先生因修建溪波水电站而被征用了7公顷土地,但由于缺乏公社和村庄的签字确认,他一直没有得到补偿。直到近15年后,他的家人不得不支付4000万越南盾和6公顷多土地后,他才终于拿到了签字确认。但这次的补偿金额比15年前减少了一半。

2个签名耗时15年

在溪波水电站中心一间破旧的棚屋里,梁廷进先生(60岁)说,他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去投诉,要求赔偿,因为他的土地被征用来建水电站了。“我太累了,”他说。

上世纪90年代初,田先生担任祥阳县三定乡定仙村村长。1998年,祥阳县人民委员会将位于三定乡定仙村与三光乡交界处的13.3公顷土地分配给田先生家,租期50年。租期期间,田先生迁至三光乡居住。

Gần 15 năm nay, ông Tiến liên tục đi khiếu nại. Ảnh: Tiến Hùng
近15年来,田先生一直在不断投诉。照片:田洪

364号指示实施后,该区域划归三定乡行政区划。田先生随后向县人民委员会提出诉求,要求解决纠纷。2000年4月11日,祥阳县人民委员会完成了纠纷解决程序。据此,祥阳县人民委员会继续指定田先生使用这13.3公顷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自1998年起生效。然而,尚不清楚这是否是有意为之,祥阳县人民委员会发给田先生的纠纷解决记录复印件上,涉事各方的签名被遮盖了。

但他仍然定期去这片地区耕作和种植果树。直到2006年,溪波水电站开工建设,田先生的近7公顷土地被征用。“征用之后,我们一直等,却迟迟没有得到补偿。溪波水电站补偿和场地清理委员会询问后,说我家侵占了三定乡的土地。他们说必须有2000年的土地纠纷解决记录。我出示了记录,他们说记录上没有签名,所以我家只得到了4500多万越南盾的树木和农作物补偿,”田先生说。

7ha đất ông Tiến bị thu hồi từ 2006, đã chìm dưới lòng hồ thủy điện Khe Bố nhưng chỉ được đền bù sau gần 15 năm. Ảnh: Tiến Hùng
田先生的7公顷土地于2006年被征用,如今已被溪波水电站淹没,但近15年后才获得补偿。照片:田雄

2013年,得知总理刚刚颁布了第513号决定,批准“完善和更新行政边界记录和地图,建立行政边界数据库”项目,旨在彻底解决与行政边界相关的土地纠纷后,田先生继续提出请愿。2014年3月,田先生收到县政府发来的文件,告知他此事将于2014年5月得到解决。

但等了好久,田先生一家还是没见到县里的官员来解决问题,田先生只好亲自去县里“问个清楚”。这时,祥阳县内务厅厅长给了他一份2000年土地纠纷解决记录,上面有完整的签字,并让他去三定乡找官员领取红皮书。

“签完名后,我把土地证交给了三定乡的领导,但当时的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魏文胜先生不予登记,并称土地存在争议。”田先生说。田先生觉得这太不公平,不公正,因此不肯罢休。他多次前往县政府询问。每次田先生得到的答复都是,只要三定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签字确认土地使用权,他的土地就可以获得补偿。

此后,田先生的家人多次前往三定乡政府,要求现任三定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的魏文胜先生签字,但胜先生始终拒绝。“过了一会儿,赔偿委员会的一名成员悄悄地对我说:‘淹没水位以上的土地(剩余的6公顷多)必须归还,然后赔偿委员会会联系胜先生,让他签字确认。’”他说道。

田先生的家人随后向三定乡提交了归还6公顷多土地的申请。然而,三定乡在收到土地后,仍然拒绝为田先生签署土地使用来源确认书。

被迫付款?

直到2019年8月,田先生才在祥阳县委书记阮文海的一次市民接待会上向县委书记提出投诉。此后,溪波水电站补偿及场地清理委员会来到三定乡解决此事。然而,经过多次会谈,三定乡仍然拒绝签署确认书。

“三定乡丁田村管委会坚决不肯签字,除非他们拿到50%的补偿款,把我土地上的所有土地和资产都交给村里使用。村长说完这番话后,三定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魏文胜就对我说,如果我给他们补偿款,就让他们帮我签字。”田先生说。经过多次“讨价还价”,三定乡把价格降到了4000万越南盾。三定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魏文胜和丁田村管委会主任拿到钱后,同意为田先生签字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这样田先生就能拿到补偿款了。

谈及强制退还土地并支付款项后才签土地使用权归属确认书一事,三定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魏文胜表示,他并没有要求田先生家支付4000万越南盾。“我没有要求田先生家支付款项,也没有规定他们签字前要支付多少钱。我只要求他们家支付,至于支付多少、支付什么,都由他们自己决定。”魏文胜向义安报记者解释道。

魏文胜先生为何多年来拒绝为梁廷进先生签署确认书,以便这家人即使拥有所有文件和条件也能获得赔偿,却一直推卸责任,将责任推给了下属。“要获得确认书,必须有两个人签字,一个是我,另一个是村委会主任。但如果村委会主任拒绝签字,我的签字就毫无意义。”魏文胜先生说道。至于为何自己已经收回了6公顷以上的洪泛区土地却没有签署确认书,魏文胜先生解释道,是因为当时还没有决定收回这片土地。与此同时,梁廷进先生自2016年初起就向三定乡人民委员会提交了土地归还申请,要求归还土地管理。三定乡从那时起就委托梁廷进村负责管理、保护这片土地,并收取提供森林环境服务的款项,至今仍在继续。

Ông Vi Văn Thắng - Chủ tịch UBND xã Tam Đình. Ảnh: Tiến Hùng
魏文胜先生——三定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图片来源:Tien Hung

经过近15年的投诉,梁廷进先生终于在2020年初获得了近7公顷土地的补偿。这些土地自2006年以来因建造溪波水电站而收回。然而,与家人的期望相比,当时的补偿金额太少了。虽然土地也在同一时间收回,但近15年前获得补偿的家庭只获得了每平方米6000越南盾的补偿。2但至今,赔偿价格不但没有提高,反而只给田先生3000越南盾/平方米2

“我不同意这样的定价。国家同时划拨了同种土地,同时收回,收回地块的标志也一样……但将近15年后的补偿价格却不到一半。”田先生说。他还不同意Tuong Duong县为其家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要求其签字确认土地使用来源是Tam Dinh公社和Dinh Tien村。因为这片土地是Tuong Duong县人民委员会依法拨付的,属于其家所有。因此,对其家在2001年3月23日(规划三类林时)之前稳定使用的土地,依法给予扶持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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