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指导公共职业服务社会化的实施
根据政府2024年7月19日第91/2024/CP号决议,义安省人民委员会颁布第6092/UBND-KT号文件,指导该地区公共服务社会化进程。
根据上述文件,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部门、分支机构、区、市、镇及相关单位人民委员会根据其职能和任务,组织实施下列具体任务:
+ 组织宣传,及时全面地传播政府 2024 年 6 月 18 日第 91/2024/NQ-CP 号决议,该决议旨在促进公共职业服务管理的社会化。
+ 在已取得的成果基础上,着重切实、全面地落实党的十二届中央关于继续创新组织管理制度、提高公共服务单位质量和效率的第19/2017/NQ-TW号决议以及政府的指示、指令、行动方案和项目,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这方面的指示和计划。

省人民委员会还要求各部门、分支机构、地方人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部署任务和解决方案,重点关注以下主要内容:
* 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在公共职业服务中融入社会化。包括:继续有效实施土地、税收、费用、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遵守有关土地、税收、公共投资、国家预算、国家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继续审查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化和社会化领域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以确保与新出现的做法保持一致,为支持非公共单位和投资者参与提供和提高公共职业服务质量创造有利条件。

* 审查并建议主管机关修改和简化与设立非公共设施相关的行政程序。支持和促进非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设立和有效运作;确保不设立或复杂化新的行政程序;加强国际合作……
* 关于公共职业服务价格计算清单和路线图继续进行研究、审查和完善,并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由省人民委员会提交省人民议会,以公布利用国家预算开展公共职业服务的项目清单,确保符合政府第91/2024号决议的精神,以及国家保障基本服务经费、支持基本服务经费、其他不使用国家预算的公共服务经费,并根据市场机制确定价格的原则……

根据教育培训部、卫生部和劳动荣军社会事务部的规定,实施由国家管理的、对医疗保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重要公共服务价格实行市场价格机制的路线图。
* 重组公共服务单位,完善促进公共服务单位内部社会化的机制制定或完善各行业、各领域公共服务单位的安排和重组计划,按照促进公共服务单位向全民自保型经济活动转型的原则进行;坚决对具有社会化潜力的公共服务单位群体实行完全财务自保机制,并在国家实施路线图的基础上,确保其在有限时间内的运营成本。
* 如果需要设立新的公共服务单位除为提供基本和必要的公共职业服务、促进社会化以及将合格的经济和其他职业单位改组为股份制公司而必须新设立的单位外,该单位必须充分保障其财务。

* 加强检查、监测和报告工作落实国家审计监察部门关于促进公共服务社会化国家政策实施的建议;继续检查和监督公共服务提供者的履约情况,包括社会化进程的落实,确保公共服务质量;及时处理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和补充政策制度;及时向主管机关提出关于土地、信贷、税收等方面的社会化优惠政策建议,以完善相关法律。
内政部负责综合制定省人民委员会下属各部门、各领域公共服务单位的重组方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要求向总理报告。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部门、分支机构、区、乡人民委员会及相关机关单位认真有效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应及时通过财政部门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以便审议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