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决心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情绪
(Baonghean.vn)- 近年来,义安省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行为的工作正在认真、同步开展,并取得了积极、明显的成效,通过侦查、起诉和审判等方式,侦破和处理了多起腐败和消极行为案件。
被告人数增加300%以上
义安省反腐败反腐败指导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总司令”作用,规范、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反腐败在地方。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省国会代表团团长、省预防和打击腐败消极行为指导委员会主任——太清贵同志曾经强调四项行动方针:“认识要成熟,思想要清晰,决心要坚定,方法要正确”。

在这一方针指导下,不仅在社区一级,而且在省级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许多案件也得到了主管部门的调查和澄清,特别是涉及官员和公务员的案件。滥用职权在执行公务时,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财物的。
例如,2023年2月,计划投资厅“滥用职权罪”案开庭审理,原企业登记处处长、计划投资厅1名专员、省投资贸易旅游促进中心1名专员因违法行为受到相应处罚。4月底,演州区农业服务中心“滥用职权罪”案在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中心原领导及官员,包括主任、会计和1名官员,被判处15个月至3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缓刑。
近期,建设厅、渔业厅(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太和镇土地登记处分局等地方、部门、领域滥用职权腐败案件将继续开庭审理。

自成立至2023年6月,省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已对15起复杂、社会关注的腐败和消极事件进行监督和指导,例如:明康贸易有限公司在荣市宜富乡投资建设酒店、超市、药品、医疗器械和住房综合体项目案;水产厅(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利用职务之便”案;乂安省机动车检测中心(荣市37-01S设施和太和市37-02S设施)“行贿、受贿、受贿”案;荣市门南坊长山居住区“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损失浪费”案。义丹县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发生“行贿受贿”案;该省多家土地登记处发生“收受贿赂、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案;建设厅发生“利用职务之便”案;南坎国际口岸海关分局发生“行贿受贿”案;祥阳县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发生“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财产”案;……

据义安省人民委员会统计,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各侦查机关积极查处多起腐败案件,查获腐败案件20起,被告91名,同比2022年同期增加10起、被告70名;案件数量增加100%,被告数量增加333%。
聚焦薄弱环节、难点环节
省反腐败和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已全面、同步部署预防和打击腐败和反腐败的任务和措施,预防、发现和处理并举,突出重点,抓住重点,聚焦薄弱环节、难点和腐败和反腐败容易滋生的领域,通过大量信访、投诉、检举和群众反映来解决问题,确保结果明确、务实,避免形式主义;同时,确保对违反规定的干部和党员的党纪政纪和刑事处理严格、同步、及时。
今年6月,中央反腐败和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省指导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成果进行总结,其中,乂安省被认定为全国新起诉腐败案件较多的省份之一,一年来共起诉33起腐败案件,其中起诉40名党员干部。

预计今后一个时期,腐败和消极局面仍将复杂发展,官员和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和集团利益的现象仍将存在,特别是小腐败问题正在发展并向机关、单位渗透,引起人民的愤怒和不满。
深刻理解阮富仲总书记的指导精神就是在十分艰难复杂的反腐败斗争中“更加有力、更加坚决、更加有效地推进”,常委会和省委注重指导预防为主,不仅要坚决打击腐败行为,而且要坚决打击干部、公务员队伍中的腐败现象和消极现象,甚至要坚决打击腐败苗头。
近日,省行政体制改革指导委员会指出,建设厅、自然资源环境厅等专业司局部分官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被舆论举报滋事滋事,扰乱社会秩序。据此要求政治系统各级各部门对在履行职责中存在工作滞后、工作不力、违反社会公德或舆情负面的官员,要坚决予以撤换、移送;特别是要主动配合省反腐倡廉指导委员会、省委巡视组掌握、核实舆情信息,对违反行政体制改革和社会公德的官员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