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许多城市公寓和房屋迟迟未能“颁发证书”
(Baonghean)- 荣市目前有92个房地产项目已实施和正在实施。据许多公寓楼和城区居民反映,尽管政府已就此问题发布了许多指导性文件,以确保人民的权利,但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仍然非常困难。
土地和住房“红皮书”发放缓慢
已实施和正在实施的92个房地产项目中,有49个项目已投资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公寓楼(对应98套公寓);有26个项目未实施或正在实施的公寓楼(对应31套公寓)。
经评估,投资方基本履行了项目实施的各项手续,履行了向国家缴纳的税费义务,投资建设并投入使用,为满足该市住房需求做出了贡献;为打造日益现代化、文明的城市面貌做出了重要贡献。
截至目前,市人民委员会已收到 49 个城市项目业主的 32 个公寓楼项目的文件,要求向公寓楼内的公寓受让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LURC)。
然而,在49个项目已建成的80套公寓中,有17个项目的投资者尚未或正在履行转让条件评估程序,因此,投资者尚未向市人民委员会提交文件,向公寓受让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占34.6%)。
阮氏QA女士和许多其他家庭一样,两年前在荣市长氏坊购买了一套公寓,但至今仍未收到房产证。原因是投资者尚未完成市政府的手续。
住房建设管理仍面临诸多困难。住房项目基础设计不规范的现象持续存在,导致城镇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存在困难。许多投资者尚未建造房屋,或已将房屋过户到户但尚未建造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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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基础设计错误,许多地块未能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图片:TH |
关于土地使用权证发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荣市人民委员会城市管理处处长阮国胜表示:“住房项目用地中,有大量土地尚未建设房屋或建设内容与批准的设计不符,给主管部门在管理和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给受让人的过程中带来了困难和压力。住房开发项目,但在许多情况下,房屋并未建设,而是多次转让土地使用权,给管理带来困难,形成虚拟市场,影响同步发展现代化城区的目标。
解决方案是什么?
为加快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进度,对于要求投资者建造出售房屋的住房开发项目,荣市人民委员会建议:如果地块上已建有不符合基本设计的房屋:市人民委员会建议允许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和其他附属于土地的资产,而无需履行调整基本设计的程序,如果:道路宽度不足 18 米;房屋现状的建筑形式与基本设计一致,不违反建筑边界,建筑密度差异不超过 5%,高度差异为±3.5 米,不超过 01 层,不违反高度限制条件,不影响该地区的整体景观。
道路宽度超过18米的道路:建成的房屋建筑形式与经批准的建筑规划基本相似,层数符合规划,总高差在±1.2米以内;建筑密度差异在±5%以内,不侵犯建筑边界,不影响景观建筑的,准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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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房地产项目中,许多规划用地并未用于建造房屋。图片:TH |
关于住房建设问题:对于2018年5月31日之前建成的项目:市人民委员会建议,在拥有土地转让记录、确认建设符合基本设计的文件、建筑税收据(已经提供)或移交给建筑税收取税机构(如果尚未提供)的情况下,允许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而无需投资者向人民提供房屋交接记录(承认人民已经建造房屋的事实)。
对于尚未建造房屋的地块:如果房屋没有按照批准的设计建造,市人民委员会建议不向住户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也不允许转让给下一个人。
对于以分割出让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个人自建房屋的项目(或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个人自建房屋的项目),如果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尚未建成房屋)的房屋建设进度仍在规定期限内,则允许其转让给下一位建设者,如果项目投资许可证等文件规定的进度期限即将到期(到期前3个月),则不允许继续转让;如果进度期限届满,但房屋仍未建成,则将被视为土地收回。
投资者完成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并移交至住户的,项目视为竣工,成为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及住宅用地分割项目,住户将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无需建造房屋即可移交。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配合相关单位,配合辖区内各投资者,督促指导办理受让证相关文件。同时,我们将加强市人民委员会青年志愿者队伍的志愿工作,做好申报工作,指导公民办理相关文件。省人民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应成立工作组,负责检查城市土地建设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投资者若未按时办理受让证相关手续,将根据政府2014年11月10日第102/2014/ND-CP号议定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