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发起“我家有灭火器”运动
(Baonghean.vn)-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已发布第 6368/UBND-NC 号官令,关于加强该地区住宅区、家庭和生产经营结合住宅区的防火和灭火工作(PCCC)。
文件明确指出,近期,全国特别是义安省火灾爆炸形势持续复杂变化,特别是居民住宅、生产经营场所火灾爆炸事故频发。特别是近期,全国部分地区连续发生多起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影响安全秩序,引发群众忧虑。

同时,我省部分地区住宅区、家庭、生产经营场所的防火灭火工作仍存在诸多局限性和不足。具体而言,对符合创建示范家庭防火小组条件的家庭进行审查和编制工作成效不显著,许多符合条件的家庭未被列入示范家庭防火小组审查和创建名单(典型地区为演州、南丹、义禄县、门罗镇、黄梅镇等);许多家庭防火小组虽然已建立,但仍然停留在形式上,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在住宅区组织开展的防火知识技能宣传和培训成效有限。对家庭配备灭火器的宣传和动员力度与政府和省人民委员会提出的要求相比仍然很低……
面对上述情况,为了继续坚决有效地做好居民区、生产经营场所防火灭火和搜救工作,防止发生对全省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火灾爆炸事件;同时,圆满完成政府总理2023年1月3日第01/CT-TTg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防火灭火工作指示所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省人民委员会要求:
省直各厅、各分支机构、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继续紧密结合并认真有效落实省人民委员会2023年2月1日第56/KH-UBND号计划所赋予的任务,落实政府总理2023年1月3日第01/CT-TTg号指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防火扑救工作;按规定定期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组织全区全体干部、党员、公务员、公职人员、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全体群众开展“我家有灭火器”运动,要求机关、单位干部、党员、公务员、公职人员、部队人员发挥主体作用,发挥主体责任作用,带头落实家庭自备灭火器;力争到2023年9月30日,全省国家机关系统干部、党员、公务员、公职人员、部队干部家庭100%配备灭火器。。
此外,积极调动资源,将灭火器供给社会化,并协调地方向当地困难群众发放。
省警察局指示各单位、地方公安部门指导各级人民委员会继续指导总结、推广家庭消防安全队、公共消防站示范点(特别是在人口密度大、住宅多、生产经营场所集中的地区,如荣市、黄梅市;宜禄、演州、琼吕、南丹、清章等县)。家庭消防安全队、公共消防站示范点建设要切实可行,帮助群众了解、掌握意义、目的,掌握已配备消防器材的特点和效果,以便根据公安部的指示,正确、充分地配备器材。
指导县、乡两级公安力量继续指导同级人民委员会按照第136/2020/ND-CP号议定的规定加强国家防火、灭火工作管理;同时按照“四个到位”的方针同步、有效部署本地区强力开展群众性防火、灭火运动,重点完成政府和公安部下达的任务。
具体来说:2023年9月30日前,50%的家庭配备灭火器,力争2023年12月31日前,区域内100%的家庭配备灭火器;(2)组织居民区开展防火、灭火、搜救宣传培训,确保2023年9月30日前,50%的家庭至少有1人接受过宣传培训,2023年12月31日前,区域内100%的家庭完成……

信息通信部、省广播电视台、义安报社根据主持职能,配合省公安局加强在大众媒体和网络应用平台(Zalo、Facebook……)上制作和发布有关防火灭火救援的报道、新闻和宣传文章;其中,重点关注热点内容,突出防火灭火运动,以引起当地广大群众的关注和响应,例如:重大火灾爆炸、家庭火灾爆炸的成因和预防方法;开展“我家有灭火器”运动,宣传动员家庭配备灭火器;开展参加防火灭火安全家庭间小组、消防点等运动……

建议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及省社会政治组织继续落实省人民委员会2023年2月1日第56/KH-UBND号计划,落实政府总理2023年1月3日第01/CT-TTg号指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的防火扑救工作。
协调组织开展全区全体干部、党员、公务员、公职人员、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会会员、全民参与的“我家有灭火器”运动……
区、市、镇人民委员会重点领导、指导本地区按照部署、下达任务,认真抓好落实消防灭火和搜救工作目标任务;紧密联系有关单位、地方落实任务的责任,确保按质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