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发现并移送了一起大米经营户使用假冒包装的案件。
6月3日,市场管理第3组配合乂安省公安局经济警察局对位于荣市雄东坊忠清村的邓氏莱商铺进行突击检查。
检查中,代表团发现,邓氏莱经营户经营的外国产糯米原标签均为外文,但没有越南语副标签。
检查时,邓氏莱商铺正在使用01 YAMAFUJI热压机将50公斤装糯米产品分装成1公斤和5公斤装的小包装。成品包装数量包括1400(一千四百)包各种规格的糯米,每包重1公斤。检查组还发现大量包装,包括2.2万个1公斤装的包装袋和150个5公斤装的包装袋,所有包装袋上都印有外国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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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查组的配合下,企业主 Dang Thi Loi 女士向检查组提供了一份进口申报单,其中列出了进口商 Dang Thi Loi 的信息,进口商的地址是 Nghe An 省 Vinh 市 Hung Dong 坊 Trung Thanh 村。
货物为10%碎老挝糯米,全碾(统一包装,净重50公斤/袋,毛重50.1公斤/袋),100%全新。邓氏莱商户包装食品(糯米)时,印章、标签和包装标识均属伪造,符合政府2020年8月26日第98/2020/ND-CP号法令第3条7款e点关于商业活动中行政违法行为处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

认定上述案件有犯罪迹象,市场管理三队已提请将上述所有证据及案卷移送乂安省公安局经济警察局,以便依法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