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2019-2020 年期间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发展情况
(Baonghean.vn)-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了 2019 年 1 月 22 日第 30/KH-UBND 号计划,以实施政府 2019 年 8 月 3 日第 102/NQ-CP 号决议,该决议规定了 2019-2020 年期间乂安省发展社会保险参与者的目标。
《方案》明确了发展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实施《方案》中的作用和职责。具体包括:
1.关于具体目标:对于强制性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2019年底,该省参保职工总数须占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数的90%以上,2020年底,该省参保职工总数须占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数的95%以上。
-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参保人数逐年比上年增加至少30%-50%。
二、关于2019年至2020年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发展目标。
3.关于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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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社会保障领导荣获社会保障事业勋章。图片来源:文件(My Ha) |
3.2.加大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存在偷漏缴、未足额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以及存在拖欠、长期欠缴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严厉查处故意违反社会保险、失业保险政策法规的案件。
3.3.重点督促和要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严格履行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的义务;关注一批在个体工商户、合作社、小型企业、合作社工作的劳动者;符合《越南合同制海外劳务人员法》规定的在国外工作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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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会保险局和义安省青年联合会代表向获奖团队颁奖。图片来源:福安文件 |
3.5.加强社会保险、失业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鼓励企业落实好对职工的各项政策,尤其要注重宣传国家支持部分自愿参加的社会保险政策、新的社会保险缴费规定、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典》(修正案)对涉及社会保险犯罪的处罚规定等。
3.6. 建立和扩大代缴人员网络,确保每个村、村组至少设立一个代缴点。定期组织培训,提高代缴人员队伍的知识水平、技能水平、宣传动员能力和自愿性社会保险政策法律咨询能力。投资建设社会保险代缴人员队伍的设施设备。
3.7 呼吁有关部门、组织和个人支持自愿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调动社会资源和地方财政支持农民、贫困人口、低收入者、非正规部门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3.8.在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发展过程中组织评估、进行期中、期末考核和定期评估,及时总结经验,调整、补充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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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社保官员查阅并核对信息,将社保簿交给员工。图片:文件(PA) |
4.关于落实:为实现上述目标,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机关、部门、社会政治组织、县、市、镇人民委员会根据各自的职能和任务,制定措施,有效落实以下内容:
4.1. 劳动、伤残军人和社会事务部:
-配合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严格按照政府2014年1月16日第03/2014/ND-CP号议定关于具体实施《劳动法》若干有关就业条款的规定和劳动荣军与社会部2014年8月29日第23/2014/TT-BLDTBXH号通函关于指导落实政府2014年1月16日第03/2014/ND-CP号议定若干条款的规定执行情况的报告、申报工作;根据政府2015年3月12日第28/2015/ND-CP号议定关于实施《就业法》中有关失业保险若干条款规定第32条和劳动荣军与社会部2015年7月31日第28/2015/TT-BLDTBXH号通知第16条关于指导实施《就业法》第52条和政府2015年3月12日第28/2015/ND-CP号议定关于实施《就业法》中有关失业保险若干条款规定第32条的规定,通报劳动力波动情况。
- 宣传、协调与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相关机构:组织宣传、普及社会保险政策和法律法规,注重宣传解决措施、动员工作,与职工和用人单位进行政策对话;加强对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的检查、审核,重点检查、严肃处理故意不缴纳、不按规定全额缴纳职工参保费、长期拖欠社会保险、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和企业。
-每年配合省社会保险机关、县、市、镇人民委员会汇总地方发展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目标的落实情况,以及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省人民委员会、劳动荣军与社会部报告。
4.2. 乂安省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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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省医疗保险与社会保险厅工作人员正在对信息技术系统进行评估。图片来源:文件(福映) |
——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分支机构、地方和机构,同步有效地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并在此基础上发展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实现既定目标。
-主持、协调计划投资厅、省税务厅、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及相关机构确定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人数。协调有关单位督促、要求单位、企业为职工全面参加社会保险、失业保险。
——开展社会保险缴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故意不缴纳、拖欠社会保险费以及未按时足额参加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企业。
- 配合向主管部门(警察、劳动荣军社会事务部……)提供有关违反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法律迹象的组织和个人的记录,以便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推进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现代化,改革行政程序,简化业务流程,确保依法、及时、足额办理社会保险费。
——扩大自愿性社会保险征收代理机构网络,采取措施鼓励地方动员和发展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特别是自愿性社会保险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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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社会保险局局长黎长江向农业营养有限公司员工赠送社会保险手册。图片来源:Chu Thanh 文件 |
4.3.计划投资部:
- 协调并向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新登记企业信息数据,以掌握、监测、开发和扩大参加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主体,同时为企业按规定办理劳动登记创造便利条件。
-主持、配合省社会保险机关、劳动荣军社会部及相关单位,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向省人民议会提交发展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的目标,纳入全省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4.4. 省税务部门
- 连接数据信息,自动交换本省经营单位和企业的相关信息以及在本省单位和企业工作的人员数量。
- 配合省社保经办机构对企业劳动工资基金进行检查、审核,将企业申报的劳动工资基金税务结算情况与企业社保参保申报情况进行比对。
4.5. 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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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社会保险制度部门的工作人员通过电子交易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图片:文件(PA) |
4.6.信息和通信部:指导在报纸、广播、大众媒体上有效开展关于第102/NQ-CP号决议、法律文件、社会保险实施细则内容以及参加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的好处的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的认识。
4.7. 乂安省警察局:积极配合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密切配合,推动专业化活动,打击和预防社会保险、失业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4.8. 向省劳工联合会提出的建议:指导各级工会加强社会保险、失业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按照职责权限,动员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组织对单位、企业进行执法监督,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违反社会保险法律行为的建议。
4.9.建议越南义安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各会员组织、社会政治组织、社会专业组织:加强对社会保险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社会批评;配合宣传,动员职工、群众在全民团结建设新农村和文明城镇的运动中参加社会保险、失业保险。
4.10、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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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会保险联盟成员在市场上推广小商贩自愿参加社会保险。图片:文件(PA) |
- 依据本省年度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确定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发展目标,制定地方年度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发展目标,报同级人民议会决定;组织实施各项措施,实现确定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发展目标。
——指导地方落实各项措施,严格管理经营企业数量、在岗职工数量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数量。
——同步出台提高企业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遵从度的措施,要求企业全面参加职工强制性社会保险。
- 制定计划,督促、指导和监督有关社会保险的政策和法律的执行;特别是加大动员人们参加自愿社会保险的力度;
-每年总结本地区发展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目标的落实情况及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劳动荣军社会厅汇报,并向省人民委员会、劳动荣军社会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