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将发布一套评估和排名各级、各部门行政改革的标准。
(Baonghean.vn)- 发布全省对各机关、单位行政改革工作进行评估和排名的通用标准是为了确保公开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并依据各机关、单位所取得的成果进行评估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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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下午,省人民委员会在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玉和的主持下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修改和补充省人民委员会2018年8月23日第35/2018/QD-UBND号决定的决定草案,该决定是“关于对全省机关单位行政改革工作进行评估和分类的规定”。图片:Thanh Le |
行政改革排名与奖励挂钩
省人民委员会将颁布一套标准,用于制定和评估基层、县级和行业层面的行政改革指数(PAR)。在各部委和行业部门尚未颁布单独规定的情况下,按省级垂直行业体系组织的中央机关应适用本规定,对行政改革进行年度评估和排名。
《全省机关单位行政改革工作考核等级评定办法》的新点在于,将机关单位行政改革工作的指导、监管情况、上级交办任务的落实情况、机关单位行政审批手续办理速度慢、向群众道歉等情况作为评分标准。
条例明确了分类考核的原则:机关、单位行政改革排名,以单位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为依据,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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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部部长杜文青介绍《关于本省机关单位行政改革工作评估与分类的条例》内容。图片:Thanh Le |
单位行政改革排序与该年度全省竞赛奖励工作挂钩。作为年度竞赛奖励考核依据的分数,由本规定百分制单位实际得分折算为省人民委员会年度竞赛分级规定中的分数。
《办法》还明确了PAR指数的评定标准、考核尺度、评分方法以及评估、排名和发布的流程。
据此,对机关、单位行政改革工作进行考核排序的评分标准为100分。其中:实施效果评估分值:65分(100分);社会学调查评估分值:35分(100分)。
在对草案内容进行评论时,代表们建议,评价标准应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增加评分标准,将文档管理中的软件纳入其中;评价应注重行政手续办理质量;并规定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以确保机关、单位在履行行政改革任务时的公平性。
公开、客观、公正的评估
会议结束时,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玉和强调,行政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使行政机关机构顺畅、有效运行,提高人民和企业行政手续办理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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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玉华主持会议闭幕式。图片:Thanh Le |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肯定:“对《机关单位行政改革工作考核分级规定》的修改补充是为了适应我省的具体实际。据此制定全省统一的机关单位行政改革工作考核分级标准,确保诚实、公开、客观、公正、规范、及时、准确,以各机关单位的成绩和评分为基础,更好地开展全省行政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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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香坊(Cua Lo镇)的官员正在为民众办理行政手续。图片:Thanh Le |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玉和一致通过该草案,并要求内务部认真吸收会议上各厅、部门、行业的讨论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补充,征求各厅、部门的意见,完善内容,提交即将召开的省人民委员会定期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