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多班教师教学政策研究
(Baonghean.vn)- 义安省选民要求教育培训部尽快指导实施第48/2011/TT-BGD&DT号通知,该通知规范了幼儿园教师的工作制度;研究混合班教师的政策,指导安排半寄宿制幼儿园的厨师、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
针对此事,教育培训部回应如下:
教育培训部长2014年2月13日第05/VBHN-BGDDT号决定关于颁布现行学前教育条例第34条规定:“学前教育机构的教师是负责在学校、托儿所、儿童保育小组和独立幼儿园班级中养育、照顾和教育儿童的人员。
工作人员是负责照顾和培养幼儿园儿童的人。因此,照顾和培养幼儿园儿童是幼儿园教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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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镇琼荣B幼儿园学生文化馆教室。图片来源:文献。 |
为完成上述任务,2011年10月25日,教育培训部颁发了第48/2011/TT-BGDDT号通知,规范幼儿园教师的工作制度,具体规定了工作时间、年假、教学时间、教学时间减少制度以及将一些其他专业活动转换为教学时间。
幼儿园园长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制度、与工作制度相关的各项制度和政策,并为教师根据上述规定落实工作制度创造条件。教育培训局和教育培训司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第48/2011/TT-BGDDT号通知规定的幼儿园教师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
2015年3月16日,教育培训部和内政部颁布了第06/2015/TTLT-BGDĐT-BNV号联合通告,对公立幼儿园的岗位清单和员工数量进行了规定,取代了教育培训部和内政部2007年11月28日颁布的第71/2007/TTLT-BGDĐT-BNV号联合通告,该通告规定了公立幼儿园职业工作人员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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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都幼儿园(启山)的一间教室。图片由学校提供。 |
上述第06/2015/TTLT-BGDĐT-BNV号联合通函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和设有寄宿设施的学前班每35名托儿所儿童或每50名学前班儿童签订一份烹饪岗位劳动合同。第06号联合通函规定的在学前班执行烹饪任务的劳动合同,既保障了学前班儿童的烹饪工作,也确保了地方在落实政府关于精简工资单的指导精神方面的主动性。
关于学前混合班教师政策:因应选民的建议,教育培训部将配合相关部委及部门,在未来时期内研究、制定及颁布学前混合班教师政策。
嘉辉(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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