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义安省一名男子携带近30亿越南盾进行毒品交易
(Baonghean.vn)—— 因非法买卖 19 块海洛因饼和近 5 公斤冰毒,Kha Van Cong、Quang Van La 和 Le Hong Nam(均居住在义安省 Thanh Chuong 区)被判处两项死刑和一项无期徒刑。
5月23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三名被告人卡文功(1983年出生,居住于玉林乡)、黎红南(1977年出生,居住于行林乡)、光文罗(1994年出生,居住于青山乡)因犯“非法贩卖毒品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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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Quang Van La、Kha Van Cong 和 Le Hong Nam 出席庭审。照片:Quynh An。 |
2018年7月4日上午8点左右,在胡志明小道地区,越南义安省毒品犯罪侦查警察局(简称“义安警察局”)发现并抓获了涉嫌非法运输毒品的卡文功(Kha Van Cong)和光文罗(Quang Van La),并在其车辆副驾驶座上查获了19块白色粉末和4个装有白色晶体的塑料袋。卡文功和光文罗供认,他们从老挝人手中购买毒品,然后将其运往黎红南市。
得知同伙被捕后,黎洪南迅速逃窜。不久后,当局对黎洪南发出了通缉令。直到四个月后(2018年11月3日),当局才在躲藏于安山县深山老林中的黎洪南被发现并逮捕。
根据调查和3名被告人的证词:2018年6月至7月期间,Le Hong Nam、Kha Van Cong和Quang Van La商议并同意Nam给Cong和La钱,以购买毒品从老挝运往Nam,供其在南部省份吸食。
首笔跨境交易发生在2018年6月,Nam向Cong支付了1.5亿越南盾,Cong和La前往河静省Cau Treo口岸,从一名老挝人手中购买了一包重达950.135克的毒品,然后将其运到义安省Thanh Thuy乡交给Nam销售。Nam向Cong支付了700万越南盾,La支付了500万越南盾作为手续费。
看到第一次任务成功,他们又商量着准备下一次任务。
2018年7月3日,Nam向Kha Van Cong支付了28亿越南盾,用于从老挝人民手中购买19块海洛因饼,重6607.98克,4包冰毒,重3800.54克。Quang Van La陪同Kha Van Cong将上述毒品从Cau Treo口岸运往Hanh Lam乡(Thanh Chuong),再转交给Nam出售。
经计算,Nam和La将获得2亿越南盾,Cong将获得1亿越南盾。2018年7月4日上午8点左右,Cong和La在将毒品运往乂安省Thanh Chuong县Thanh Thuy乡时,被乂安省警方当场抓获。
起诉书称,黎红南、卡文功、光文罗三人先后两次非法买卖海洛因饼19块、重6607.98克、冰毒包5包、重4750.675克,黎红南、卡文功、光文罗三人非法买卖的毒品总重量为11358.655克。
被告人黎洪南、卡文功、光文罗三人因坦白认罪、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黎洪南在协助警方缉捕罪犯方面功绩卓著,其亲生父母曾获国家颁发的“抵抗勋章”。但黎洪南、卡文功、光文罗三人因多次犯罪,情节严重,可从轻处罚。
合议庭认定:此行为极其危险,非法买卖大量毒品。考虑到加重和减轻处罚情节,法院决定判处卡文功和黎红南死刑,判处光文罗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