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义安省一名男子携带近30亿越南盾走私毒品
(Baonghean.vn)——因非法买卖 19 块海洛因饼和近 5 公斤冰毒,Kha Van Cong、Quang Van La 和 Le Hong Nam(均居住在义安省 Thanh Chuong 区)被判处两项死刑和一项无期徒刑。
5月23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三名被告人卡文功(1983年出生,居住于玉林乡)、黎红南(1977年出生,居住于行林乡)和光文罗(1994年出生,居住于青山乡)因犯“非法贩卖毒品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 |
被告 Quang Van La、Kha Van Cong 和 Le Hong Nam 出席庭审。照片:Quynh An。 |
2018年7月4日上午8时许,在胡志明小道地区,乂安省公安局毒品犯罪侦查局工作组当场查获了正在非法运输毒品的犯罪嫌疑人Kha Van Cong和Quang Van La,并在其汽车副驾驶座上查获了19块白色粉末和4个装有白色晶体的塑料袋。Kha Van Cong和Quang Van La供认,他们从老挝人手中购买毒品,然后运往黎红南省。
得知同伙被捕后,黎洪南迅速逃窜。警方随即对黎洪南发出了逮捕令。直到四个月后(2018年11月3日),当局才在安山县深山老林中发现并逮捕了黎洪南。
根据调查和三名被告人的证词:2018年6月至7月期间,Le Hong Nam、Kha Van Cong 和 Quang Van La 商议并达成协议,Nam 给 Cong 和 La 钱,用于购买毒品,从老挝运到 Nam,供南部省份消费。
第一笔跨国交易发生在2018年6月,Nam给了Cong 1.5亿越南盾,Cong和La前往河静省Cau Treo口岸,从一名老挝人手中购买了一包重950.135克的毒品,然后将其运到义安省Thanh Chuong市的Thanh Thuy乡,再交给Nam出售。Nam支付了Cong 700万越南盾,La支付了500万越南盾作为服务费。
看到第一次任务成功,他们又商量着准备下一次任务。
2018年7月3日,Nam向Kha Van Cong支付了28亿越南盾,用于从老挝人民手中购买19块海洛因饼,重6607.98克,4包冰毒,重3800.54克。Quang Van La陪同Kha Van Cong将上述毒品从Cau Treo口岸运往Hanh Lam乡(Thanh Chuong),再转交给Nam吸食。
经计算,Nam和La将获得2亿越南盾,Cong将获得1亿越南盾。2018年7月4日上午8点左右,Cong和La在将毒品运往乂安省Thanh Chuong县Thanh Thuy乡时,被乂安省警方当场抓获。
起诉书称,黎红南、卡文功、光文罗三人先后两次非法买卖海洛因饼19块,重6607.98克,冰毒5包,重4750.675克。黎红南、卡文功、光文罗三人非法买卖的毒品总重量为11358.655克。
被告人黎洪南、卡文功、光文罗三人因坦白悔罪,情节轻重,可从轻处罚;黎洪南在协助警方缉捕罪犯方面有功,其亲生父母曾获国家颁发的“抵抗勋章”。但黎洪南、卡文功、光文罗三人因多次犯罪,情节加重。
合议庭认定:此行为极其危险,非法买卖大量毒品。综合考虑加重情节和减轻情节,法院决定判处卡文功和黎红南死刑,判处光文罗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