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退休人员是否需要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
(Baonghean.vn)- 问题:我母亲比规定年龄提前5年退休。目前,我母亲与公司签订了36个月的劳动合同。请问:如果员工在领取养老金的同时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如果员工无需缴纳,员工是否有权从雇主处获得其应缴纳的部分社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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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根据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123条第9款规定:
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受益人、月供领取人,如目前已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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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社会保险局与省邮政局合作,为民众设立养老金发放点。图片:叶青 |
因此,目前签订劳动合同的退休人员不必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
-根据2019年《劳动法》第168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未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失业保险的员工,雇主有责任在员工工资支付期的同时,按照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失业保险法的规定,向员工额外支付相当于雇主为员工缴纳的强制性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失业保险金额的款项。
因此,工人在退休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并可获得相当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强制性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