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退休人员是否需要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
(Baonghean.vn)- 问:我母亲比规定年龄提前5年退休。目前,我母亲与公司签订了36个月的劳动合同。请问:如果员工正在领取养老金,但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他/她是否需要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如果员工无需缴纳,他/她是否有权从雇主那里获得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即必须缴纳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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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根据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123条第9款规定:
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受益人、按月领取工资的劳动合同受益人不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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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社会保险局与省邮政局合作,为民众设立养老金发放点。图片:叶青 |
因此,劳动合同下的退休人员不必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
-根据2019年《劳动法》第168条第3款规定:对于未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失业保险的劳动者,雇主有责任在支付工资的同时,根据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失业保险法的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相当于雇主为劳动者缴纳的强制性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失业保险金额的款项。
因此,工人在退休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并可获得相当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金额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