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硕士学位,考上公务员,工资能排到2级吗?
范光朗先生申请了县级公共服务单位的公务员职位,并被录取。几天后,他获得了硕士学位。
据郎先生介绍,他于2018年6月20日,2018年8月27日参加考试,2018年9月17日收到成绩,2018年9月20日获得与其申请时提交的本科同一专业的硕士学位。
Lang 先生(Quang Binh)询问,在做出招聘决定之前,他是否可以在个人资料中添加硕士学位,并且会获得二级薪水?
![]() |
插图。 |
河内律师协会庆兴律师事务所的 Tran Van Toan 律师对 Lang 先生的提问进行了如下回答:
被选拔到国家机关单位担任公务员的录用、任职、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等,依照《公务员法》、政府2012年4月12日第29/2012/ND-CP号关于公务员录用、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内政部2012年12月25日第15/2012/TT-BNV号通知(经2015年8月31日第04/2015/TT-BNV号通知修订)的规定执行。
根据第15/2012/TT-BNV号通知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公务员录用申请材料必须包含录用职位所需的文凭、证书和学业成绩单复印件,并经主管部门认证。如为外国培训机构颁发的文凭,则须经公证并翻译成越文。
因此,申请人在提交公务员录用申请时,除公务员录用申请书、个人简历、健康证明、重点学科证明(如有)外,还必须提交提交申请前所持有的文凭、证书、学业成绩单复印件。
报名时提交的报名材料是主管机关或单位录用公务员审核、将合适人选列入考试名单的依据;同时也是确定免试外语、计算机科学考试情况的依据;对免试外语、计算机科学考试情况采用相应计分方法的依据;确定公务员录用考试合格人的依据(根据第29/2010/ND-CP号议定第8、9、10条规定)。
第 04/2015/TT-BNV 号通知第 1 条对第 15/2012/TT-BNV 号通知第 6 条进行了修订,为成功应聘公务员的候选人提供了以下招聘和就业指导:
自核准招录结果的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公务员招录主管机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将核准招录结果的书面通知以邮寄方式送达考生报名地址,并在工作单位和公务员招录主管机关、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中选人选须根据第29/2012/ND-CP号法令第19条第1款、第2款规定前来签订劳动合同、到岗。公共服务单位负责人负责依法审查、核实中选人选的资格证书,确保其资格证明材料齐全无误,方可与中选人选签订劳动合同。
公职单位发现考生使用非法学历、证书等材料报考公务员的,公职单位负责人不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应当向负责公务员招录的机关、单位负责人书面取消其招录结果。
因此,对成功考生提交的文凭和证书的审查、核对和验证是申请文件中已包含的文凭和证书。
就范光朗先生一案而言,2018年6月20日,他根据自己的大学学历、专业特长和所需职位,向光泽县人民委员会下属的某公共服务单位报名参加招聘并提交了公务员招聘申请。2018年8月27日,公务员管理局组织了招聘考试。2018年9月17日,该县人民委员会公布了招聘考试结果。2018年9月20日,朗先生拥有与申请中提交的大学学历相同专业的硕士学位。朗先生希望在做出招聘决定之前再提交一个硕士学位,以获得该职位的2级工资。
政府2012年4月12日第29/2012/ND-CP号关于公务员录用、使用和管理的议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试用期内,试用人员享受所聘用岗位对应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的85%的待遇。如试用人员具有硕士、博士学位,且所学专业适合所聘用岗位要求的,具有硕士学位的试用人员享受二级工资的85%,具有博士学位的试用人员享受三级工资的85%。
上述公务员录用法律文件中,均未对报考人员在等待主管机关或招考单位作出录用决定期间,是否需要提交考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获得的额外学历证书或更高学历证明作出规定或说明。
如范光朗先生已取得硕士学位,提交申请后,参加考试并收到合格通知书,可在主管机关或公务员录用单位作出录用决定前提交补充材料,或在到职、签订工作合同时提交补充材料,以便公务员管理机关存入公务员档案,服务于公务员使用工作……
律师介绍,根据现行公务员录用规定和指南,符合第29/2012/ND-CP号法令第22条1款规定,在录用时享受硕士、博士工资待遇的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前必须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硕士或博士学位必须与录用岗位要求相适应,且须与申请表及公务员录用申请所含的其他文件同时提交。
若郎先生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后获得硕士学位,录用决定及招聘时适用的薪资将以申请材料中的大学学历为准。
但如果单位需要硕士学位岗位,而郎先生本人在录用时也希望按硕士学位工资工作,并经有录用权限的机关或单位负责人批准,作出按硕士学位录用决定的,则郎先生按录用岗位对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