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前进口“偷税漏税”豪车仍需缴纳高额税款
税务总局代表表示,赛车队在6月30日前进口汽车以避免缴纳高额特别消费税,但在此之后出售汽车的,仍将按照新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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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规定,7月1日后进口汽车仍需缴纳特别消费税。 |
上述信息是税务总局大型企业税务管理处处长阮文锋先生在最近由《金融》杂志主办的税务会议上透露的。阮文锋先生表示,目前存在一种现象,即许多进口商为了逃避高额税费,纷纷在7月1日(特别消费税上调生效日期)之前进口汽车。这些进口商预计以低税率进口汽车,等到7月1日之后再以高价转售给消费者,以赚取利润。
不过,该通知允许税务机关对6月30日前进口、7月1日后销售的车辆征收附加税。冯先生表示:“海关官员完全可以对7月1日后销售的车辆征收附加特别消费税,并根据新税法计算特别消费税率。”他确认,这些信息之前已经明确披露过。
自7月1日起,针对多款大排量汽车的特别消费税将大幅上调。排量2.5升至3升的车辆,特别消费税税率将从50%上调至55%,排量3升至4升的车辆税率将从60%上调至90%,排量5升至6升的车辆税率为130%,排量6升以上的车辆税率为150%。
海关总局的数据还显示,7月1日前夕,进口到越南的豪华汽车数量大幅增加。仅6月份,进口到越南的整车数量就减少了近30%,但进口额仍然增加,这表明商家正赶在7月1日增税之前进口豪华汽车。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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