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商业环境仍然给企业经营带来困难。
许多营商条件既没有必要,又缺乏科学依据,阻碍了营商环境的改善,不利于国家管理的有效性。
《企业法》和《投资法修正案》实施一年来,新设立企业近10.6万家,约3500项经营条件失效,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两法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政府及各部委、部门继续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两法真正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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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投资法》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图片来源:baoninhbinh.org.vn) |
据计划投资部企业登记管理司统计,自2015年7月1日《企业法》和《投资法》正式生效以来,新登记企业近10.6万家,注册资本近76.8万亿越南盾,企业数量和注册资本均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新企业登记核准和企业登记内容变更登记所需时间与2014年《企业法》生效前相比大幅缩短。
同时,无需在营业执照中记录经营项目以及取消向国内投资者颁发投资登记证的规定也有助于降低行政手续成本,提高企业的主动性和灵活性;同时,为有意在越南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创造有利条件。
计划投资部外商投资局局长杜一黄表示,党、国家、政府、国会及各部委、行业和地方积极主动地分两个阶段努力改善投资营商环境:一是完善法律政策,为投资营商活动提供更加开放和便利的环境;二是坚决落实落实阶段性措施,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便利和友好的环境。
得益于越南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的改革以及新修订的投资法和企业法带来的变化,世界银行评估越南在“全球营商环境”排名中上升了3位。
与此同时,越南工商会《2015年省级竞争力指数(PCI)报告》也指出,企业注册是PCI调查11年来进步最大的领域,得分也最高。
除了取得的积极成效外,迄今为止,《企业法》和《修改投资法》的实施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例如:虽然取消了营业登记证上记载经营情况的规定,但企业在登记和变更营业登记时仍需自行申报登记的经营项目;关于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仍然存在诸多不明确之处,容易在交易过程中引发风险;《投资法》和《修改企业法》与专门法律之间仍然存在一些不一致的规定……
越南工商会主席武进禄表示:“通过审议和与企业磋商,我们发现《企业法》和《投资法》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特别是其中列出的267个行业和职业具备经营条件。实际上,一些行业和职业并不一定具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经营条件。因此,我们正在审议,以便能够向政府和国会建议颁布一项法律,对包括《投资法》和《企业法》在内的许多与商业相关的法律进行修订,以确保法律体系的一致性,确保最佳的营商环境,保障人民和企业的经营自由。”
尽管企业法和投资法实施工作组协同计划投资部、政府办公厅、司法部已审查并废除数千项不合理、给企业带来困难的营商条件;同时积极指导相关部委制定和起草营商条件法令,但2016年7月1日后,仍然存在许多不必要的营商条件,这些条件缺乏科学依据,妨碍营商环境,无法确保国家管理的有效性。
经济专家表示,改革营商环境法规非常困难且复杂,因此这项工作不能止步于7月1日,而需要定期进行审查,以确保透明度以及在实践中有效实施。
中央经济管理研究院副院长潘德孝表示:“在最近的审议中,政府责成计划投资部主持起草相关法律,其目的是修改相关法律,确保《企业法》和《投资法》的精神和内容在实践中得到彻底贯彻,不受其他法规的限制。其次,消除《企业法》和《投资法》与相关法律之间的不相容或矛盾之处。第三,在本届会议上,国会还下达了对267个附条件产业清单进行审议的任务,以取消不再需要的附条件产业。”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法》和《投资法》的实用效果,计划投资部长已指示有关单位继续致力于完善法律框架,根据政府关于改善投资和经营环境、提高国家竞争力的第19号决议和政府关于2016-2020年支持和发展企业的第35号决议的精神,为企业创造便利条件。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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