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将于五月生效
一系列教育培训领域重要法规将于今年5月起正式实施。
自5月3日起,高校人才培养条例教育和培训部已发布的(附于第08/2021/TT-BGDĐT号通函)将生效。根据该规定,自通函生效之日起,注册的课程将适用一系列新规定。具体如下:
不与颁发执业证书的卫生部门开展培训联系
根据高校人才培养条例第五条规定,联合培养只能按照《高等教育法修改补充法》第一条第二十二款和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勤工俭学的形式实施。但颁发执业证书的卫生部门不得开展联合培养。
此外,培训主办机构还必须满足最低要求,例如:预计与培训计划挂钩的培训项目已组织以常规形式开展至少连续3期课程;从2024年招生期起,该培训项目必须根据现行规定被认可为符合质量标准;确保核心教学人员教授至少70%的培训计划内容和学量……
全日制学生可以通过网络学习30%的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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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义安省山区小学,虽然仍面临诸多困难,但读书是学生们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学校图书馆已成为学生们课间休息、上下学期间不可或缺的活动。照片由德英提供 |
根据新出台的高校培养条例第七条规定,学生每学期必须保证最低学习量不低于标准学习计划规定的学期平均学习量的三分之二;最高学习量不得超过标准学习计划规定的学期平均学习量的二分之三。
其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训,最多可安排30%的培训量通过线上授课。如遇自然灾害、复杂疫情等不可抗力情况,培训机构应按照教育培训部的规定处理。
对于累计 GPA 良好或优秀的学生,如果重修学分超过 5%,则降低 1 个毕业等级
根据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自学生完全达到毕业要求并完成对培训机构的义务之日起3个月内,由培训机构负责人对其毕业予以认定并颁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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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隔离区已接待10批从老挝返回执行防疫任务的公民,共计1202人,其中包括160名在越南留学的老挝公民。 图片来源:Thanh Cuong |
毕业排序以全程课程累计平均成绩确定。其中,累计平均成绩优秀、良好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毕业排序降低一级:重修科目数量超过全程课程规定总学分的5%;学习期间受过警告以上处分。
4名学生学习成果被保留的案例
根据《大学培养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时休学,保留学业成绩:被征召入伍;被主管部门征召,代表国家参加国际竞赛、比赛;患病、怀孕或者发生意外,需要长期治疗,并按照卫生部规定,持有有权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其他个人原因,必须在培养单位学习至少一学期,且不属于被强制开除学籍或者受到纪律审查等处罚的情形。
普通教育机构负责人决定在线教学组织形式,支持学校直接教学。
自5月16日起,教育培训部颁布的第09/2021/TT-BGDDT号通函将生效,该通函规范了普通教育机构和继续教育机构在线教学的管理和组织工作。
《通知》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校长决定开展线上教学的方式,配合学校开展线下教学。在学生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到校学习期间,组织线上教学替代普通高等学校线下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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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允许在线教学支持并取代线下学习。图片由 |
《通知》规定,在线教学过程中定期对学生进行测试和评估,其中,学生在线学习成绩定期测试和评估由普通教育机构直接进行。
学生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在定期测试和考核期间到普通教育机构参加的,定期测试和考核将以在线方式进行。
教师资格证培训暂停7年后正式恢复
根据教育培训部《关于印发小学、初中、高中教师适任专业本科学历培养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自5月22日起,各机构将恢复开展师范类教师培训工作。
具体来说,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培训只适用于拥有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技术、体育和外语等相关专业学士学位的教师。这些学科也是小学实施新通识教育计划时师资短缺的学科。
证书培训针对希望成为中学和高中教师的人,要求他们拥有与中学或高中阶段的某一科目相适应的专业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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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师教育竞赛期间,荣大学师范学院师范生致辞。图片由MH提供 |
此前,教育和培训部于2014年决定暂时停止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继续进行教师资格证书的培训和培养,是基于教师和教育管理部部长为补充该部门师资而提出的要求。
据教育培训部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国从学前教育到小学、初中、高中各级教师缺口仍近9万名。
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实行民主的职责和权力
政府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发布了第 24/2021/ND-CP 号法令,规范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的管理。
据此,规定教育机构教职员工的职责和权限如下:
- 根据职责和任务,参与制定和实施学校的招生计划、办学计划、财务管理计划、教育机构的资产、组织结构和人事安排。
- 根据职责和任务,参与组织招生、组织教育活动、管理财务、资产、组织教育机构的设备和人员。
- 依法参与监督教育机构的招生组织、教育活动组织、财务管理、资产、设备和人员安排。
- 履行法律规定的在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活动中落实民主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 24/2021/ND-CP 号法令自 2021 年 5 月 15 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