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罚款已被“遗忘”
政府有法规对在公共场所小便、乱扔垃圾和不给狗戴口套的人处以罚款……但这些法规几乎没有得到执行。
在街上乱扔烟头将被罚款一百万越南盾。
在街上乱扔烟头的行为很少受到惩罚。图片。Tien Thanh - Ba Do |
在街上乱扔烟头将被罚款一百万越南盾。
第 155/2016 号法令自 2017 年 2 月起生效,规定对在公寓楼、商业和服务区以及公共场所乱扔、丢弃或乱丢烟头的行为处以 500,000 至 1,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旧规定为 50,000-100,000 越南盾)。
在公寓楼、商业或服务区或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将被处以 1,000,000 至 3,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警察、区警、公社、坊、区、县……以及其他许多部门都被允许处理上述案件。然而,据记录,新法令生效后,河内市的区县警察同时发起了罚款行动。数十名在公共场所随地小便和乱扔垃圾的人被处以重罚,他们的名字被刊登在报纸上。
然而,吸烟者随地乱扔烟头的情况却屡见不鲜,却没有警察对其进行处罚。
在公共场所吸烟
2013年5月1日,《烟草危害防治法》生效实施。根据规定,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的场所包括: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大专院校除外);专门为儿童服务的托儿、养育、娱乐、游憩场所;火灾、爆炸危险性较高的设施或者场所;工作场所、大专院校等室内全面禁止吸烟的场所;汽车、飞机、火车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全面禁止吸烟的场所。
在禁烟区吸烟或在允许吸烟区乱扔烟蒂的人将被警告或处以10万至30万越南盾的罚款。如果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罚款将增加到50万至200万越南盾:向未满18岁的人出售或供应香烟,以及雇用未满18岁的人出售香烟。
该法生效时,全国范围内仅老街省就查处了数十起此类案件。
不给狗戴口套或让它们自由游荡将被处以至少 6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尽管受到制裁,但最近几天,河内街头仍频频出现未戴口套的流浪狗。插图:Phuong Son |
关于兽医领域和其他一些领域行政处罚的第 90/2017 号法令自 9 月 15 日起生效,规定如果狗在公共场所没有戴口套或拴绳,动物主人将被处以 600,000 越南盾至 8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然而,河内街头乱跑狗的情况依然普遍,却缺乏主管部门来处理。河内市兽医局副局长段洪峰在接受《越南快报》采访时表示,这并非一项新规定,而是“对旧法令的过渡性、补充性和修正性规定”,加大了处罚力度,包括对乱跑狗和不佩戴口套的行为。
该部门也没有派人去发现和处罚那些放养狗只或不戴口套的狗主人,声称“这主要属于地方政府”。
胡志明市有一个工作组专门抓捕那些在野外游荡且没有戴口套的狗,并惩罚了多位违法者。
在加油站监听手机被罚款500万越南盾
这项罚款规定出自2012年8月5日起生效的《关于消防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第52号法令》。据此,加油站禁止使用手机,并处以200万至500万越南盾的罚款,比之前的规定高出10倍。消防警察将对“当场”逮捕、记录并下达处罚决定。
虽然惩罚是必要的,但这项规定的可行性仍然受到质疑,因为许多人仍然“无辜地”违反该规定而没有受到惩罚。
对于执行不力的法规,有法律专家认为,执法和处罚力度过于分散,没有明确责任单位,导致处罚机构没有执法力度,或者因为工作量太大而敷衍了事。
上述规定大多具有很强的震慑力,很多罚款高达数百万越南盾(比如乱扔烟头或清洁公共场所),而违法者很多都是工人和劳工,因此当局无法处理,只能给予警告。
同样,公共场所禁烟令似乎难以执行,因为处罚和制裁力度不足以震慑违规者。一位律师表示:“我们应该向新加坡学习,设立专门的警察部门负责此事,并对违规者处以高额罚款或社区服务。”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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