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起薪资变化
2017年10月,多项与劳动工资相关的新政策将陆续实施。
工资等级和公务员晋升考试新规
内政部颁布了第05/2017/TT-BNV号通函,对第11/2014/TT-BNV号通函和第13/2010/TT-BNV号通函中关于专业标准、行政公务员级别任命和工资等级以及组织公务员晋升考试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具体而言,根据第11/2014/TT-BNV号通知规定担任专业行政公务员等级的公务员,适用政府第204/2004/ND-CP号关于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武装部队人员工资制度的议定所附相应工资表,具体如下:
- 将表2(国家机关干部、公务员专业技术工资表)适用于公务员等级:高级专家级适用于A3类公务员(第一类);高级专家级适用于A2类公务员(第一类);专家级适用于A1类公务员;职员级适用于A0类公务员;职员级适用于B类公务员。
- 将表 4(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工资表)应用于机关司机人员类别。
- 05号通知还对根据政府组织人事部部长(现内政部)1993年5月29日第414/TCCP-VC号决定关于颁布行政公务员等级专业标准的规定,具有行政公务员等级(旧)的公务员的等级转换方法和工资安排,规定为第11/2014/TT-BNV号通知中规定的行政公务员等级(新)如下:对于高级专家、首席专家和专家等级,已任命为某一等级的公务员,将继续按照该等级安排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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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级别方面,对符合现职要求、大学以上学历的公务员,将聘任为干部级别(新)。如现按第204/2004/ND-CP号法令颁布的A0类公务员编制工资,则继续按该A0类公务员编制工资;如现按第204/2004/ND-CP号法令颁布的B类公务员编制工资,则按内政部第02/2007/TT-BNV号通函第二节第一款关于提升级别、公务员、公务员职务变动工资安排的指导意见重新编制工资……
以上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企业因养老金净值确定错误须赔偿损失
这是指导实施第88/2016/ND-CP号关于自愿补充养老基金计划的第86/2017/TT-BTC号通知中规定的新内容,自2017年10月1日起生效。
因此,投资于养老基金管理企业管理的基金的证券投资基金凭证的,养老基金管理企业只能收取一次基金管理费。
养老基金管理企业错误确定养老基金净资产价值、错误确定个人养老账户价值,给基金参加人造成实际损失的,应当按照2016年7月1日第88/2016/ND-CP号法令第23条规定,对基金参加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错误补偿标准按照确定养老金基金净资产价值和确定个人养老金账户价值的规定执行,但不低于基金净资产价值的0.75%。
在线向外国人发放工作许可
这是第23/2017/TT-BLDTBXH号通函(自2017年10月2日起生效)中关于通过电子网络向在越南工作的外国工人(NLĐNN)发放工作许可证指南规定的重点内容。具体如下:
- 雇主必须在预计使用外籍劳工日期前至少20天填写申报表,并在线提交需要使用外籍劳工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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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收到声明和工作许可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工作许可发放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向雇主回复结果。如果申请不合适,将要求雇主提供补充信息。
- 雇主收到相应申请的答复后,应当将工作许可申请原件送至工作许可签发机关,按照规定进行查验、比对和保存。
- 签发工作许可证的机构必须在收到原始工作许可证申请之日起 8 个工作小时内将结果返回给雇主。
关于高管加薪考核时机的新规定
2017年8月23日,国防部发布第208/2017/TT-BQP号通知,指导军官、国防工作人员、国防公务员、士官和被选为职业士兵的士兵的工资调整。该通知自2017年10月10日起生效。
因此,2007年9月25日第152/2007/TT-BQP号通函中关于QNCN官员下次加薪审议时间的规定与现行规定相比有所改变,具体如下:
- 考虑该军官下次加薪的时间,从签署晋升该军官军衔或增加该军官工资的决定的月份和年份开始计算。
- 现行加薪考虑时间(根据第152/2007号通函)是根据公务员的工资系数与官员的工资系数之间的差异确定的。
- 此外,第208号通知还对被选定为QNCN的国防工作人员的工资转移进行了规定。
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0日起施行。
据VN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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