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迫和长期问题
(Baonghean)- 通过总结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到2010年并展望2020年建设和完善法制战略的第48号决议的十年、在地方层面和国家融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趋势下实施反腐败法的十年,可以清楚地看到,反腐败是整个政治系统的责任,是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法治国家过程中一项重要、紧迫和长期的任务。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系统政治体制的统一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我国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效,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和行动发生了积极变化。
然而,腐败现象依然错综复杂,涉及多领域、多层次、多领域。从案件的发现和处理情况看,腐败的性质日益复杂,手段愈发狡猾,腐败范围和领域日益广泛,一些重大腐败案件甚至出现了有组织的腐败现象。因此,完善预防和打击腐败的法律框架十分必要,也更具紧迫性,以赶上TPP协定生效后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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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归州县人民委员会反腐败工作 |
TPP协定包含“透明度与反腐败”一章,旨在促进协定所有缔约方的共同目标,即加强良政,并应对贿赂和腐败对经济的腐蚀性影响。根据本章,TPP缔约方必须尽可能确保其与TPP协定所涵盖的任何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均公开,并可供各方评论。
双方应确保利害关系人在行政诉讼中享有正当程序权利,包括通过公正的行政或司法机构或程序及时进行审查。双方还同意制定或维持法律,将公职人员提供不正当好处或其他影响国际贸易或投资的贿赂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双方承诺有效适用反贿赂法律法规……
因此,TPP协定在透明度和反腐败方面的要求是:处理任何形式的贿赂,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最低标准基础上,制定透明度和反贿赂方面的规则,特别是将腐败行为定为刑事犯罪的要求,重点处理影响国际投资和贸易公平和平等的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
从近年来反腐败工作的实践来看,导致反腐败工作成效不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们认为,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该领域的法律体系中有很多内容划分不明确、不同步,职能部门之间的权威性和协调性不高。
为了继续有效落实政治局第48号决议和我国一体化和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客观要求,建立和完善预防和控制腐败的法律体系,我们敬请指导委员会考虑补充和完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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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Pu Hoat特种用途林(桂丰县Hanh Dich乡)木材开采是否存在违规迹象。图片:Nhat Lan |
第一,关于腐败行为处理的规定。腐败行为刑事处理的规定需要统一指向:受贿罪、行贿罪、斡旋罪均为腐败犯罪(刑法将受贿罪规定为腐败犯罪,行贿罪、斡旋罪未规定为腐败犯罪)。克服刑法(第289条)与《预防腐败法》(第70条)关于处理腐败行为的多项规定重叠的问题。对实施腐败行为的公务员纪律处分的规定需要具体化,以便于适用,避免被滥用。对有权审结公务员腐败行为的主体的规定,需要统一指向法院审结的方向。
对公务员腐败行为的追诉时效和处分期限的规定,在适用纪律处分措施时需要严格具体,确保追诉时效原则的贯彻执行。此外,需要研究对实践中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重大腐败行为(如性贿赂)进行更多规范。
第二,将非法致富定为犯罪。将非法致富定为犯罪是必要的,这是打击腐败犯罪的一项措施。非法致富罪的证据是公职人员的资产和收入异常大幅增加,且与合法收入不符,且无法合理解释增加资产的来源。因此,证明公职人员资产异常增加比证明增加资产来自腐败活动更容易。
第三,腐败资产的追缴。腐败资产的追缴应当在以下方面进行补充:明确管理机构的职责,配合检察机关采取措施,防止腐败对象流失资产。另一方面,腐败犯罪必须严格按照检察框架进行处理,资产返还是服刑期间减刑的依据。因此,因腐败而返还资产必须被视为强制情节,而非从轻情节。
此外,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需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修改和补充:强调腐败资产的追缴问题。在调查过程中,侦查机关有责任查明资产所在地,检察机关有责任核实资产以进行民事执行,并在有足够依据起诉腐败行为个人时采取措施扣押资产。
明确委托或者命令外国主管机关核实、冻结、扣押、没收来源于境外的腐败资产开展国际合作的权限和程序。克服司法鉴定活动中存在的个案化、服务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的不足,明确认定腐败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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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委员会领导指示专门部门开展检查,处理投诉、举报。 |
第四,关于公务员财产和收入管控。需要制定、补充和完善关于管控干部和公务员,特别是腐败风险高岗位和领域的干部和公务员财产和收入的法律法规。尤其要重点修改和补充关于有职务和职权人员财产和收入申报、说明和核实的规定。必须制定更严格的法规,监督干部履行道德和公共服务职责。
第五,将私营部门腐败定为刑事犯罪。在我国融入国际社会的背景下,将私营部门腐败定为刑事犯罪十分必要。私营部门的腐败也会导致与公共部门腐败行为类似的危险后果。不将私营部门腐败定为刑事犯罪,就意味着腐败活动真空,无法进行调查。事实上,由于私营部门腐败法规的缺失,国有资本股份制企业的腐败问题也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为了迎接并充分利用TPP未来带来的机遇和优势,我们还必须遵守国际法以及双边和多边协议。反腐败斗争的有效性取决于诸多因素,但完善法律体系是关键且紧迫的因素。只有科学的法规才能构建有效的反腐败机制和措施。我们必须努力将这些工具用好。
胡黎玉 - 省委委员、省委内务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