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表演30次“魔术” 窃取公司近30亿越南盾
(Baonghean.vn)——Dau Thi Lan Huong 深受公司领导的信任,利用这种信任和仓库流程中的漏洞,将价值数十亿越南盾的货物走私出去销售。
女员工“偷运”货物出去卖的伎俩
杜氏兰香(29岁)家住荣市黎茂坊,是位于荣市北荣工业园区长江A有限公司(Truong Giang A Company Limited)的一名销售员,该公司专营电气设备。2017年,她刚入职时被调到其他部门。经过近三年的工作,凭借积累的经验,她逐渐赢得了公司领导层的信任。
于是,2020年3月,Huong被派往该公司担任销售交易员。在工作中,这位女员工发现公司管理存在漏洞,即对仓库员工和送货员的管控、货物出库、装车,都基于Huong制作并打印的“临时发货单”。
仓库完工后,“临时发货单”会交回Huong,由Huong生成“发货单”和“发货报告”,交由公司副经理审批。此时,公司领导只会核对“临时发货单”和“发货单”内容是否相符,而不会对车辆上的实际货物与“发货单”进行任何控制和比对。
利用上述漏洞,Huong采取的伎俩是,根据客户订单创建并打印“临时发货单”,并将其带入仓库区域,供员工进行仓库发货。之后,Huong又创建并打印了一张与之前临时发货单客户姓名相同的“第二张临时发货单”(即伪造的临时发货单),并以“新客户下单”为由将其交给仓库工作人员。货物离库后,Huong在公司销售软件系统上编辑并删除了伪造的“临时发货单”,以掩盖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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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陶氏兰香。照片:陈武 |
为了成功实施诈骗,9X女妖指使送货人员陈文松(1993年生)、黎俊武(1993年生)等人实施犯罪,两人均居住在兴原县春林乡;武德忠(2003年生),居住在太和市同孝乡。
当送货员去送货给顾客时,Huong 告诉他们卡车上的货物数量超过了顾客订购的数量,并要求他们将多余的货物运到另一个地址以便挪用。Huong 没有让送货员收钱,而是要求顾客直接付钱给 Huong,或者让 Tung 把钱拿去给她。
侦查机关查明,从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9月21日,杜氏兰香30次侵占长江A有限公司的财产,涉案金额近29亿越南盾。其中,杜氏兰香以10%的折扣价支付给商店,并支付给董、忠、武各2900万越南盾。其余款项杜氏兰香用于个人消费。
送货员Tung、Vu和Trung明知Huong使用欺骗手段侵占公司资产,仍按照Huong的指示送货,构成“收受他人犯罪所得财物”罪。
在本案中,长江A有限公司董事长提起诉讼: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杜氏兰香以伪造“临时交货单”的手段将货物运出公司,并侵占了总价值超过75亿越南盾的货物。由于调查过程中缺乏足够证据证明其侵占行为,受害人同意调查结果显示,杜氏兰香侵占的货物价值接近29亿越南盾。
其余款项缺乏足够的文件和证据,无法确定上述资产是黄某从公司挪用的,因此,长江A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希望撤回投诉。待有足够文件和证据后,将向调查机关提起投诉,以便进一步处理。
价格
被告人杜氏兰香因“诈骗侵占财产罪”一审刑事开庭,现场围观群众众多,引起社会关注。由于杜氏兰香因正在抚养年幼的孩子而获得保释,当天她悄悄地来到了法庭。
作为本案主谋,被告人黄某在庭审过程中表现得相当镇定。她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外,这名女被告还向合议庭举报了黄某伪造临时提货单提货、将送货人员引诱到代理商等欺诈手段。黄某供述称,她已将挪用的公司资金全部用于个人用途。案件曝光后,黄某主动向公司领导赔偿了1亿越南盾。
三名被告人Tung、Trung、Vu供述,明知货物是Huong的,但因一时贪心仍将其出售。三名被告人称,每次成功将货物交付给Huong后,Huong都会给他们钱,有时是30万越南盾,有时是50万越南盾。
侦查机关查明,被告人陈文松也在法庭上承认,他曾28次消费该公司的商品,总价值超过27亿越南盾。陈文松共获利200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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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黄某及其同伙在庭审现场。图片:Tran Vu |
被告人武德忠消费了黄某侵占的该公司货物总价值的22倍,价值超过22亿越南盾,获利750万越南盾。
与此同时,被告人黎俊武(Le Tuan Vu)四次消费了被黄某侵占并出售的公司物品,总价值超过3.2亿越南盾,获利150万越南盾。上述三名被告人均承认执行了黄某的指示,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悔罪。
参加审理此案的乂安省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黄某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严重后果。被告人黄某多次犯罪,后果严重,应予严惩。被告人童某、武某、郑某在黄某的指示下接受订单时,明知剩余货物无效,但因贪图眼前利益,仍帮助黄某销售货物,应予合理量刑。
经权衡利弊,合议庭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杜氏兰香有期徒刑13年,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文松有期徒刑10年,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武德忠有期徒刑4年,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黎俊武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