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偷窃,持刀砍邻居数十刀
(Baonghean.vn)——11月6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阮文君(Nguyen Van Quan,1978年出生)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被告人阮文君家住乂安省黄梅市琼邸坊,犯“故意杀人罪”。
起诉书称,6月18日凌晨0点30分左右,阮文君萌生前往陈氏贵女士(居住在同一小区)家中盗窃财物的念头。
关某破门而入,见阙某某熟睡,便用刀背击打其头部,直至其昏迷,以窃取其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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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文泉。照片:如平 |
阙太太被殴打后惊醒,大声喊叫并举起双手自卫。权某反复砍伤阙太太的头部、面部和双手。直到发现阙太太的两名邻居跑来救人,权某才停下来逃跑。
阙女士被送往急诊室,身上有多处伤口,23处割伤,64%的健康受损,手部永久残疾,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6月23日,阮文关向黄梅镇警方自首,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侦查机关认定,阮文君的行为已具备构成“抢劫罪”的嫌疑。但阮文君尚未实施侵占奎女士财产的行为。除阮文君的供述外,侦查机关没有其他书面证据证明阮文君的犯罪行为旨在侵占奎女士的财产。因此,阮文君的“抢劫罪”指控缺乏依据。
阮文君因“故意杀人”罪名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须赔偿受害者1亿多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