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下放与分散化:国家治理的重大转折点
2025 年 6 月,我国行政史上发生了一件罕见的事情:政府同时颁布了 28 项关于权力下放和向地方政府授予权力的法令。

这不仅是一项行政技术举措,更是一项意义深远的体制改革,展现了国家治理中强烈的创新思维。如果认真、同步地落实,这将成为一个转折点,为建立党、国家和人民所期盼的现代化、高效、有成效的行政体系铺平道路。
一前所未有的努力
同时颁布28项关于权力下放和分权的法令,是全面审查各级部委、部门和机构大量任务和权力的结果。据官方统计,共审查了6738项任务和权力,其中2718项重点任务被提上日程,需要明确界定;1470项任务已下放至地方政府;1248项任务已在省级和市级层面进行划分。
这不仅仅是一个数字,更是对持续不断的、顽强的、非常系统的努力的证明,这些努力旨在解决“中央政府替我们做事”、“地方等待指示”以及在许多领域长期存在的“请求与给予”的局面。

私人的新思路:授权以创造力量
从制度角度来看,权力下放和权力分散是建构主义治理模式下最显著的体现。在这种模式下,国家不再将权力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而是主动与地方政府“分享权力”,使地方政府更贴近民众,更好地了解民众,并能更迅速地采取行动。
权力下放不仅是“赋权”,也是“责任分配”。地方政府现在不仅是“行政命令的执行者”,也成为行动、创新和成果的主体。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改革将地方分权的核心放在了乡镇一级,而不再像以前那样止步于省级。这清楚地反映了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政府越贴近民众,效率就越高。——前提是公社层面有足够的能力和工具来采取行动。
肥料强有力——但并非随意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法令并非简单的“行政授权”,而是权力下放和分散化,并对任务、范围、职责和监督机制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这种模式有助于避免职责重叠、推诿和推卸——这些都是当前行政机构固有的缺陷。
缺乏监督的权力下放很容易导致专断独裁,而缺乏权力下放的监督则会导致拥堵和效率低下。因此,同时颁布28项法令表明,政府力图在自主性和纪律性、活力和管控之间取得平衡。

那些这并非一个小挑战
然而,如果我们不想让这个转折点变成一个“失误”,我们就需要坦诚地承认未来面临的挑战:
首先,执法能力各地地方政府的能力仍然存在很大差异。有些地方能够承担新的任务,但有些地方人力资源薄弱、资金匮乏,而且对如何开展工作感到困惑。
其次,支持权力下放的机构尚未协调一致。如果权力下放,但预算、人力资源和监督体系尚未到位,那么权力就只是“纸上谈兵”。正如范明征总理多次强调的那样,权力下放必须与资源配置、提升下属执行能力以及制定加强监督的机制齐头并进。
第三,犹豫不决、害怕承担责任的心态仍然很普遍。许多地方官员习惯于服从命令,而不是做决定和承担责任。如果他们的思维方式不改变,权力下放就只是一种形式。
奖如何在不陷入僵局的情况下分散权力的方法
要使如此大量的法令真正生效,需要协调多种解决方案:
1. 提高当地员工的能力:将权力委托给不胜任的人是不可能的。必须加大对公务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投入,尤其是在承担着许多新任务的基层公务员队伍中。
2. 完善金融和预算机构:需要建立一种机制,使地方政府能够在支出和利用当地资源方面拥有自主权,同时确保公开性和透明度。
3. 加强检查、监测和结果评价:监控的目的不是为了收回权力,而是为了调整——鼓励良好表现,纠正不良表现。必须建立一套基于产出结果(KPI)而非仅仅基于投入流程的评估体系。
4. 全系统领导力和管理思维的创新:中央政府不能再有“恋栈权力”的习惯,地方政府也不能再有“向上级请示”的习惯。正如总理在6月14日的会议上所指出的,只有当整个体系团结一致、团结协作、步调一致、统一协调、协同一致时,权力下放才能真正有效。

范围有远见的——公共管理
可以说,同时颁布28项法令是一项历史性举措。它不仅解决了当前行政体制存在的问题,而且为构建现代化、高效、以人为本的治理模式奠定了基础。
如果成功,这将是迈向稳固的两级地方治理模式的第一步,为精简机构、减少中间层级、提高基层(人民直接接触政府的地方)的管理能力铺平道路。
在国家进入深度发展时代,怀着对实力、自力更生和繁荣的期望之际,这样的改革是开启未来的关键。
权力交接不仅仅是组织的问题——它还涉及一信仰宣言。信任地方政府,信任体制的能力,更重要的是信任国家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能力。现在是时候给予信任和赋权了——这样各级政府才能携手合作,建设一个强大繁荣的越南,一个人民幸福安康的越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