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十三届十一中全会总书记苏林在闭幕式上的讲话
经过三天(4月10日至12日)紧张、认真和高度负责的工作,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一次代表会议圆满完成全部内容和议程,于4月12日下午闭幕。

谨此奉上苏林总书记在越共十三届十一中全会上的闭幕词全文:
尊敬的各位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
尊敬的各位参会嘉宾!
经过三天紧张的工作,中央委员们以高度的责任感,民主讨论,认真听取意见,坦诚交流,就许多新的重要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就重要核心内容达成了高度共识。中央执行委员会以绝对多数票通过了会议决议。可以肯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已经完成了预定的各项内容和计划。许多中央委员建议政治局承认这是一次历史性的会议,讨论我国新革命时期的历史性决策。我代表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对中央委员会积极负责、主动作为、科学创新、果断有效、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对各专门委员会、中央党委办公室和相关机构为会议所做的周到、细致、有针对性、更加完善的筹备和服务工作,表示高度赞赏和赞扬。接下来,我想就统一领导、指导落实的几个问题作一总结、强调和总结:
第一、中央执行委员会高度赞同继续整顿政治体制机构、改组行政单位、组织两级地方政府工作小组所提建议、报告及计划内容。里面:
中央执行委员会强调:继续改组政治体系机构是前所未有的战略决策,其最高目标是实现国家快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照顾民生,建立精简的政府机构,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创造发展,有足够的能力有效地组织和贯彻党的政策,在发展繁荣的时代落到实处。这次地方行政单位改组本着科学、突破、创新的精神,紧扣实际,着眼于至少100年的长远目标,确保形成和拓展适应国家发展需要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新空间。改组后的地方政府要确保机构精简、高效、亲民,满足现代社会治理的要求,实现快速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为保障国防、安全和外交任务打造新的阵地和力量;为经济发展注入动力和动力,重点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加快科技和创新发展;切实照顾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越南祖国阵线及党和国家下属各级政治社会组织、群众组织的组织模式和机构调整,必须切实做到精简,确保职能任务不重复、不重叠;不行政化,要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本着“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精神为民服务,真正成为党向千家万户、每个人伸出的“长臂”;要切实照顾工会会员、协会会员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政治系统机关建设、人事工作、干部队伍和工资管理等方面,严格落实党的统一领导原则。继续按照公开透明、加强权力制约、权责相符的原则,不断创新完善各级、各部门、各地方人事工作规章制度,并同步严格执行。发现、预防并坚决打击和严肃处理机构改组、处理公共资产等过程中出现的贪污、浪费、消极、分裂、权势膨胀、派性滋生等行为。
中央执行委员会高度同意这些政策。:关于地方政府组织分为两级:省级(省、直辖市)、乡级(乡、坊、省直辖特区、市);合并后省级行政单位数量为34个省市(28个省和6个直辖市),其名称和行政政治中心根据意见和项目中提出的原则确定;在国会决定修改和补充2013年《宪法》和2025年《地方政府组织法》(修订版)的若干条款后,结束县级行政单位的运作;合并乡级行政单位可确保全国将现有的乡级行政单位数量减少约60-70%。
同意按照省级和社区行政系统建立地方党组织的方针;结束区级党委员会的活动;地方党组织的建立按照党章和中央委员会的规定进行。
在新的行政组织模式下,省级行政区既是中央政策的执行层级,也是省、市级政策的发布层级,并直接指导和管理辖区内乡镇的活动。乡镇主要执行中央和省级行政区发布的政策,权力下放得到加强,有权发布法律文件,决定辖区内执法组织的组织方式,并决定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就越南祖国阵线党委和中央机关报告和方案中提出的安排、精简和合并党和国家在中央、省、乡各级指派的越南祖国阵线机关、社会政治组织和群众组织的方针达成一致;就停止公务员工会和武装部队工会活动,降低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工人工会会费水平达成一致。就继续安排和精简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机构的方针达成一致;就停止高级和县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活动,建立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三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体系达成一致;省、直辖市、地区三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体制保持现行模式)。
中央执行委员会一致同意修改补充宪法和国家有关地方政府规章制度,为政治体系的组织机构服务;修改补充越南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规章制度;确保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规定过渡期,确保各项工作顺利、不间断地按照计划和路线图进行;中央委员会要求国会、政府和相关机构密切配合,有效落实体制完善任务。高度重视做好这些任务,大力创新思路和工作方法,力争在2025年彻底消除体制障碍、困难和障碍,打造法制通道,奠定发展基础,特别是在招标、预算、公共投资、私营经济、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问题;为革命在政治体系的组织机构安排和精简方面奠定坚实和有利的基础;消除瓶颈和资源;推进与精简机构、提高效率和效益相结合的全面简政放权;为地方乃至全国开辟新的发展空间。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必须紧扣党的领导,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和组织结构改革的特点,避免因等待法律和机制而导致延误和错失良机;营造开放、透明、安全、低成本的营商环境;彻底解决体制性“瓶颈”,将其转化为资源和竞争优势,使越南成为行政改革和创新创业领域的领先国家之一,赶上、跟上并超越领先国家。

第二、关于继续筹备召开越共十四大和选举2026年至2031年任期第十六届国会及各级人民议会代表的一系列问题。
关于服务党的十四大的文件草案:中央一致评价,此次草案编辑精简(约减少了30%-35%),但内容相当完整深刻,既保证了文件性,又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有助于立即部署、更新和补充许多重大问题,是党组织文件建设的典范。通过交流讨论,中央高度赞同并认识到,必须立即部署草案中一致通过的若干重大措施,同时将其具体化到2025-2030年任期党组织文件中,其中包括:(一)一致认为十四大的最高目标是确定确保“稳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战略问题;草案中各项观点、目标、任务和措施要统一、同步、连贯,形成合力,实现这一目标。 (二)一致同意今后一个时期“高质量发展、快速发展、可持续发展”和“主动发展、自力更生、自主发展”的高质量要求。在此基础上,要求各分委会继续认真学习中央意见,全面总结当前面临的困难和客观挑战,总结历届任期内未能克服的不足和局限性,提出以新思维、新方法、新方法、新做法适应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的任务和措施,不断超越自我,确保实现主动发展、自主发展、快速发展、可持续发展;同时,要求各党委在筹备和组织大会过程中,集中精力深入研究各项任务和措施,继续为完善党的十四大文件和本级党代会文件作出贡献。(三)坚定决心“构建新型增长模式”和“建设与地区和国际接轨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是克服落后风险的根本出路。在以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为主要动力的新增长模式中,民营经济(包括境内私营经济和外商投资经济)是国民经济最重要的驱动力;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的领导和国家管理。同时,中央也高度同意,在新的革命时期,要着力辨识和大力贯彻“我们党是道德文明的党”的内涵,创建社会主义模范省和社会主义模范公社。
关于组织制定和贯彻落实党的章程工作:中央执行委员会讨论、提出意见并基本同意批准《越共十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干部工作方向》草案;《越共十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补充人事规划》;《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党章实施细则的修改补充内容》;《党的检查、监督和纪律工作条例》;《政治局关于各级党代会面向党的十四大召开的指示2024年6月14日第35-CT/TW号和结论2025年1月18日第118-KL/TW号的修改补充内容》;《关于2026年至2031年任期第十六届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的方向》。中央要求政治局、各党委、各党组织和有关机关抓紧落实中央一致同意和批准的内容。
现在要做的事情: 中央执行委员会要求,大会后各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地方和领导干部立即部署七项任务:(1)积极主动地在机关、单位、地方和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和思想引导工作,参与舆论引导,确保干部、党员、公务员、公职人员、劳动者和各界群众在党的重大政策上团结一致、高度统一。(2)集中指导,坚决落实按照中央批准的项目和计划实施机构调整和精简任务。(3)积极主动地做好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的安排、使用工作,确保人才的保留,落实好对受影响群众的制度和政策;做好法律依据,为安排创造最有利条件;积极筹划资产、办公室和官邸的管理、使用和处置,绝不允许损失、浪费和消极怠工。(4)确保机关、单位和组织在安排前、安排中和安排后持续、平稳、有效、高效地运转,不中断工作,不留下任务、领域和领域空缺,不影响机关、单位、组织和人民的正常运转。(5)关于合并地区各级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我们在行政单位安排完成后立即组织乡镇和省级代表大会。因此,必须严密领导和指导,确保代表大会依法召开、务实而不流于形式。政治局将发布新的指示取代35号指示,以新的精神对各级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作出具体指导。我想再提两个问题:(一)关于文件:各省级机关要在新中央文件草案的基础上,尽快补充完善省级机关代表大会文件。合并或整合的省级机关常委会要相互研讨,制定新省级机关代表大会文件。文件制定要体现新省级机关“拓展发展空间”的精神,不能机械地把原省级机关文件硬塞到新省级机关文件中。合并后的公社也必须遵循这一精神。(二)关于人员安排:很多同志关心合并整合和人事安排的问题。中央机关对人员安排标准会有具体要求。我建议,根据工作需要,先按最高标准执行,然后再考虑其他标准。合并整合的省级机关常委会要就此问题进行充分研讨,在执行过程中,特别是在机关领导干部的安排上,要高度统一。对于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由分管地方的政治局、书记处指导(各省也要指派省委成员指导乡级代表大会)。(6)确保修改法律路线图、进度和程序(特别是根据基层民主规定收集社区意见的过程),县级活动结束时间,合并乡,按照决议通过后安排和合并省。(7)组织好2025年重大纪念活动,重点纪念南方解放、祖国统一50周年、胡志明主席诞辰135周年、八月革命和9·2国庆80周年,以及各地的纪念活动。
中央要求各十四大筹备小组及时收集补充意见和建议,完善文件草案(特别是关于合并后各地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部分),并将其送交各级党代会讨论、征求意见,继续完善文件草案,在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上汇报,供干部、党员和人民讨论并提出意见。
此次大会结束后,中央指导委员会将立即召开会议,明确待完成的任务,制定下一步落实任务的计划和路线图,并指派政治局和书记处成员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此外,政治局和书记处将于下周组织召开全国干部大会,在全系统范围内宣传和统一对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刚刚批准的各项政策的认识和做法。
政治局也将很快颁布关于创新立法执法以满足新时期发展要求的决议、关于发展民营经济创造新动能的决议,以及关于在科技发展、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方面取得突破的第57号决议和关于新形势下融入国际事务的第59号决议,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的目标,为今后几年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奠定基础。力争到2030年将越南建成拥有现代化工业和中等偏上收入水平的发达国家;到2045年将越南建成高收入发达国家。
亲爱的同志们!
未来的工作错综复杂,现实生活紧迫,人民和党员翘首以盼,任务艰巨繁重。我认为这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同时也是每一位中央委员展现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责任感的机会。中央相信,在党的英明领导下,在全党、全民、全军的共同努力、一致奋斗下,我们一定能够战胜一切困难和挑战,出色地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一定能够取得胜利。
会议结束时,我祝愿各位及各位家人身体健康、生活幸福,圆满完成各位所担负的任务。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