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招生规定将被处以最高 1 亿越南盾的罚款
越南政府刚刚颁布了第04/2021/ND-CP号法令,对教育领域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该法令规定,招生违规行为最高可处以1亿越南盾的罚款。
如果未按照公布的计划进行注册,将被处以最高 4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具体来说,针对违反招生组织规定的行为,该法令明确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按照法律规定,以不正确或不完整的信息宣布录取或宣布录取计划;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宣布录取。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2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公布的招生名额超过招生确定规定所规定的名额。录取目标;不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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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学生参加2020年大学招生咨询会议。照片由德英提供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3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的罚款:未公布有质量保证门槛规定的培训专业的投入质量保证门槛;未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未经批准组织招收外国专业、学位或教育项目的,将被处以4000万至6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补救措施是强制这些机构将已录取的合格学生转至另一家获准运营的合格教育机构。教育或因违规无法转学的,取消录取决定,退还所收取的费用。
违反规定招生对象可能被罚款1亿越南盾
该法令还明确规定了违反招生规定行为的处罚措施。
据此,招生规定对错招大学层次培训行为的罚款规定分以下几个层次进行:
因错误招收少于 10 名学生的行为,处以 1000 万越南盾至 3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错误招收10名至30名以下学生的行为,处以3000万越南盾至7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对于错误招收 30 名或以上学生的行为,将被处以 7000 万越南盾至 1 亿越南盾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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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学招生咨询。照片由Duc Anh提供 |
该法令还规定,对不按照招生规定招收硕士生、博士生的行为,按照以下罚款等级处以罚款:
因错误招收少于5名学生的行为,处以2000万越南盾至4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因错误招收5名至10名以下学生的行为,处以4000万越南盾至7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对于错误招收 10 名或以上学生的行为,将被处以 7000 万越南盾至 1 亿越南盾的罚款。
此外,对在入境申请中伪造或更改文件的人,将被处以 1000 万至 2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但不至于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还会根据违规行为处以暂停招生活动6至12个月以及采取补救措施等额外处罚,...
违反招生配额最高可被罚款8000万越南盾
该法令还规定了违反录取目标。
据此,对高校超额招生行为的罚款规定如下:
吸纳比例超过 3% 至低于 10% 将被处以 500 万至 1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招募比例超过 10% 至低于 15% 将被处以 1000 万至 3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招募量超过 15% 至低于 20% 将被处以 3000 万至 5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吸纳人数超过 20% 或以上的,罚款 5000 万至 7000 万越南盾。
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超额招生的行为,罚款如下:
招募比例超过 3% 至低于 10% 将被处以 1000 万至 2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招募比例超过 10% 至低于 15% 的,罚款 2000 万至 4000 万越南盾。
招募量超过 15% 至低于 20% 将被处以 4000 万至 6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吸纳人数超过20%或以上的,罚款6000万至8000万越南盾。
补救措施是强制明年招生数量至少与超额招生数量持平。
该法令自 2021 年 3 月 10 日起生效,取代 2013 年 10 月 22 日政府第 138 号关于教育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