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入学规定将被处以最高1亿越南盾的罚款
越南政府刚刚颁布了第04/2021/ND-CP号法令,对教育领域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该法令规定,招生违规行为最高可处以1亿越南盾的罚款。
如果未按照公布的计划进行招生,将被处以最高 4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具体来说,针对违反招生组织规定的行为,该法令明确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1000万越南盾至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以不正确或不完整的信息依法宣布录取或宣布录取计划;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宣布录取。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2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公布招生名额超过确定的人数;招生目标;不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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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学生参加2020年大学招生咨询会。照片由德英提供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3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的罚款:未公布已规定质量保证门槛的培训专业的投入质量保证门槛;未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未经许可组织招生外国教育课程、专业或领域的,将被处以4000万越南盾至6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补救措施是强制这些机构将已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转移到其他符合条件并获准运营的教育机构。教育或因违规无法转学的,取消录取决定,退还所收取的费用。
违反规定录取对象可能被罚款1亿越南盾
该法令还明确规定了违反招生录取规定行为的处罚措施。
据此,招生规定对错招大学层次培训行为的罚款规定分以下几个层次进行:
错误招收学生少于10名的行为,处以1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错误招收10名至30名以下学生的行为,处以3000万至7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错误招收30名或以上学生的行为将被处以7000万至1亿越南盾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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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学招生咨询。照片由Duc Anh提供 |
该法令还规定,对不符合招生规定招收硕士生、博士生的行为,按照以下罚款等级处以罚款:
错误招收少于5名学生的行为将被处以2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错误招收5名至10名以下学生的行为,处以4000万至7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错误招收10名或以上学生的行为将被处以7000万至1亿越南盾的罚款。
此外,对伪造或更改申请文件中文件的人,将被处以 1000 万至 2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但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还会根据违规行为处以暂停招生活动6至12个月以及采取补救措施等额外处罚,...
违反招生配额将被处以最高 8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该法令还明确规定了违反招生目标。
据此,对高校超额招生行为的罚款规定如下:
招募比例超过 3% 至低于 10% 的,将被处以 500 万至 1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招募比例超过 10% 至低于 15% 的,处以 1000 万至 3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对于招募人数超过 15% 至低于 20% 的行为,处以 3000 万至 5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招募人数超过总数20%的,处以5000万至7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硕士生、博士生招生超过招生目标的罚款规定如下:
招募比例超过 3% 至低于 10% 的,处以 1000 万至 2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招募人数超过 10% 至低于 15% 的,将被处以 2000 万至 4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招募人数超过 15% 至低于 20% 的,将被处以 4000 万至 6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招募人数超过总数20%的,罚款6000万至8000万越南盾。
解决办法是,强制明年招生数量至少与超额招生数量持平。
该法令自2021年3月10日起生效,取代2013年10月22日政府第138号关于教育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