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经济形式同步发展合作经济
(Baonghean.vn)——这是副总理王廷惠的指示。在全国网络会议上回顾2012年《合作社法》实施五年的情况。
12月6日上午,政府与全国各省市举行网络会议,审议2012年《合作社法》。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副总理、合作社集体经济革新发展指导委员会主任王廷惠同志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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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义安大桥仪式的有: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春阳,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省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委员会主任丁越红,以及省内相关部门、行业和一些典型合作社的代表。图:春黄 |
2012年《合作社法》颁布后,各部委、行业协会、联合会、合作社联盟和地方根据各自职能、任务和具体情况,以多种多样、丰富的形式开展合作社宣传工作。
计划投资部报告:2013年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新成立合作社5641家,仅2016年就成立了2030家合作社,较2013年12月31日增长近一倍。此外,解散合作社483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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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桥头堡线上会议全景。摄影:Xuan Hoang |
其中,中北地区、中南地区、红河三角洲地区、西原地区和东南部地区按照2012年合作社法完成了92%以上的重新登记、转换和解散工作。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合作社338家,约占全国依法需要改制、重新登记、变更为其他组织类型的合作社的2.2%。
总体来看,老旧合作社向2012年《合作社法》转换的实施进展仍然缓慢。原因在于,一些地方一些国家管理机构对合作社的关注不够,指导监督不够到位,而合作社国家管理部门的官员大多以兼职为主,人员变动频繁,监督、督促、咨询和支持工作不够到位和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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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理王廷惠向在落实2012年《合作社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7个集体和2名个人颁发总理奖状。图片来源:春黄 |
还有一些地方,公社级干部对合作社的运行干预过深,合作社自身还没有认识到按照新规定转制的成效和好处,对转制仍感到困惑,因为这是一个向新模式转变的过程,从根本上改变了合作社的所有权关系、经济关系、分配关系以及入社的最高出资额。
就义安省而言,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455个合作社根据《合作社法》进行转制和重组,占必须转制的合作社总数的81.98%,占合作社总数的77.9%。
全省新成立合作社125家,现有合作社总数达584家(较2013年7月1日新增29家);另有13家合作社尚未改制并重新登记。全省现有97家无效合作社,需解散或合并。2016年总收入达12260亿越南盾,较2015年增长10.7%,占全省GDP的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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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峰县特色产品生产与引进合作社出售多种药材。图片由桂峰县供图 |
越南政府副总理王廷惠在会议结束时发表讲话时表示,2012年《合作社法》实施五年来,已出台多项全面、突破性措施,推动集体经济的发展,其中合作经济是其核心,与其他经济类型并驾齐驱,为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建设新农村以及发展交通、工业、贸易等领域的合作社作出重要贡献。
未来一段时间,王廷惠副总理建议各地方、各部委、各行业在实际运用《合作社法》时继续研究和审查相关规定,并作出适当调整;持续更新和定期补充合作社和合作社小组数据库,以此作为客观、准确评估集体经济组织情况的依据,找出阻碍合作社发展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建议建立同步、务实的合作社和合作社小组扶持政策机制,避免补贴,同时确保可行性和有效性。
同时,研究出台一批针对以合作社为对接点的商品生产价值链中企业的机制和政策,鼓励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合作社对接。
值此之际,副总理王廷惠向计划投资部合作社司授予三级劳动奖章;同时向在实施2012年《合作社法》中取得突出成绩的7个集体和个人颁发政府总理奖状。
春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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