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原县继续教育中心审理上诉案件:律师提出诸多问题
(Baonghean.vn)- 6月12日下午的庭审中,审判委员会允许辩护律师对被告人及相关人员进行问询。问询主要围绕建设内部支出规章制度的问题以及被告人黎氏勇(Le Thi Dung)的诉讼程序执行情况等。
雄原县继续教育中心案件上诉审理:重点明确内部支出规章制度的制定
12/06/2023
12/06/2023
今天下午进入庭审,审判委员会继续查明被告人黎氏勇任主任、阮氏香任会计期间,该单位制定内部支出规章制度的情况及财务收支、加班工资、业务费用等情况。
审判小组请求财政部评估人员澄清调查机构对兴原区继续教育中心和被告人黎氏勇的违规行为作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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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全景。图片:PV |
针对此事,财政部评估人员表示,在收到调查机构的决定后,已进行了三次评估。第一次,财政部发布了正式批示,公布了评估结论;后两次,财政部领导均确认了评估结论。评估结果依据教育培训部2007年1月2日第01/2007/QD-BGDDT号决定,该决定是关于颁布继续教育中心组织和运作规定的。此外,评估结果还依据教育培训部2009年10月21日第28/2009/TT-BGDDT号通知,该通知是关于颁布普通教育教师工作制度规定的。此外,关于教学时长的折算,教育培训部部长必须发表意见。评估过程中,发现教育培训部部长对此问题未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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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向被告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问。图片:PV |
另外,在今天下午的辩论会上,当被问及意见时,原雄原县继续教育中心主任(被告人黎氏勇的前任)还透露,2011-2012年度,雄原县继续教育中心内部支出条例中没有党支部书记的党务工作津贴项目。
同样在今天下午,辩护律师审判合议庭允许被告人黎氏勇进行自我询问,并允许被告人阮氏香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询问。
被告人黎氏勇由6名辩护律师辩护。经审判委员会批准,6名辩护律师向被告人黎氏勇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出了许多问题,其中包括:财政部评估员;兴原县财政和计划厅代表;兴原县国库;兴原县人民检察院代表;兴原县警察局侦查警察局调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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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询问被告人黎氏勇。图片来源:PV |
律师的提问主要集中在明确雄原县继续教育中心上级领导机构的业务和财务方面;制定和颁布内部支出规定的法律依据。
此外,律师们还提出了许多问题,要求审判委员会通过兴原县警察调查局调查员和兴原县人民检察院代表,明确对被告人黎氏勇适用的命令和程序。
审讯在律师询问后暂停,并将于明天(6月13日)恢复审理。
(乂安报将持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