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

乂安省2025年至2030年任期未连任官员安排计划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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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省委常委会对两会后未连任的干部的分配、安排、安置和制度政策落实情况作出了具体指示。

Các đại biểu bỏ phiếu bầu Ban Chấp hành Đảng bộ TP. Vinh nhiệm kỳ 2020 - 2025. Ảnh minh họa: Phạm Bằng
代表们投票选举荣市党委2020-2025年任期执行委员会。插图:范邦

因此,对未连任的干部(省、区、公社各级),剩余工作时间不满24个月且不满30个月的,如仍具备素质、能力、威望、身体健康、有工作意愿,将予以考虑并安排合适的工作(但自愿提前退休的干部除外,允许提前退休,但不因提前退休扣除退休金,并按法律规定发给一次性退休金)。

对距退休年龄不足24个月的干部,如果地方、机关、单位确有困难,不能安排、不能分配的,要主动做好思想工作,鼓励干部退休,基本维持原有制度,等到达到退休年龄再退休。

未达到连任年龄或希望提前退休的干部要按照越共十一届七中全会2013年5月28日第35-CT/TW号指示、关于继续创新和完善从中央到基层政治体制若干问题的第64-KL/TW号结论、第27-HD/BTCTW号指示、社会保险法和政府关于对未达到连任年龄或希望提前退休的干部在党委、国会、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执行委员会任职的制度和政策的规定,及时解决他们的制度和政策问题。

关于2025年至2030年任期内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领导职务以及设在党委但不参加党委的领导职务的离任时间,具体如下:代表大会后达到退休年龄或仍在工作年龄但未再次当选2025年至2030年任期党委的干部,将在代表大会后或代表大会后最近一次各级人民议会例会上,立即解除其领导和管理职务。特别是各级人民议会领导职务,如果拟接任人员不是人民议会代表,则现任干部将继续留任至2021年至2026年任期结束。

未连任的乡级干部,应遵守越共十一届五中全会2013年5月28日第64-KL/TW号决议和有关法律规定,其中第64-KL/TW号决议规定:“从2015年至2020年任期,乡级干部按任期任职,享受国家规定的制度;任期届满,不再连任。符合条件和标准的,按规定调动工作。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予以解聘,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自愿缴纳社会保险。”

以上内容已清晰显示通函编号:09-TT/TU2024年9月10日省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

乂安省委常委会指出:大会后将根据大会人事计划和实际需要,立即任命新一届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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