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委常委会发布了关于召开各级党代会的通知。
义安省委常委会于2024年9月10日印发第09-TT/TU号通知,关于召开各级党代会。

根据政治局2024年6月14日关于各级党代会筹备党的十四大的第35-CT/TW号指示和中央组委会2024年8月26日关于若干内容的第27-HD/BTCTWW号指示政治局2024年6月14日第35-CT/TW号指令关于召开第十四届全国党代会之前各级党代会的事宜,省委常委要求各级党委和党组织集中精力领导和指导各级党代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在那里,省委常务委员会列出7项要求:
各级党的代表大会筹备、组织工作,必须由各级党委领导、指导,严格按照党的规章制度和原则,特别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织和党委领导的权威和责任,确保安全、务实,避免形式主义,坚决打击浪费和消极行为。
通过各级党代会,不断提高党组织和党员的领导和执政能力、战斗力;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大阵线和干部、党员和人民对党的信任。
提高各级党代会文件的质量;重点领导和组织对党的十四大及更高级别党代会文件草案中提出的观点、目标、政策和主要方向进行全面、深入、有效的讨论;预测形势,明确与全国、地方、机关、单位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任务和解决方案相关的优势、方向和发展重点。
政治报告必须诚实、客观、全面地评价2020—2025年任期党代会决议执行情况和成果,尤其要评价党的建设和整顿、政治体制改革、反腐败和反消极、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国防安全、外交等方面的重点突破性任务;明确指出优势、劣势和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并深刻总结领导、方向和执行方面的经验教训。同时,明确提出贴近实际情况、科学可行、具有高度可行性的下一任期方向、目标、任务和解决方案。
人事工作必须确保各级党委的直接和全面领导,按照规定发挥集体领导和集体领导的作用和责任。确保党员队伍的传承、创新和持续发展;注重素质培养,保持数量和结构合理,重点加强重要和关键岗位、领域和方向的建设。
新一届党委必须在政治魄力、智慧、素质、道德、生活方式、能力和威望方面堪称典范;真正成为团结、纯洁、强大、意志和行动统一的中心;具有坚定的政治魄力、远见卓识、创新思维和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具备领导和治理能力以及强大的战斗力,能够胜任新发展阶段的任务,成功贯彻落实各级党代会决议和党的十四大决议。
人员和选举准备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章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执行;确保同步、全面、衔接、紧密、民主、科学、客观、公正、透明、负责;确保高度团结一致;一步一个脚印,认真做好;与下一届党政机关、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领导人才的规划和准备工作紧密结合。
要着重发现、选拔和引进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实践经验、政绩、工作成果等方面优秀的干部,重视青年干部、女性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干部评价要全面、客观、实质性,符合规定、在职权范围内,以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生活方式、工作效率和干部声望为评价的基本衡量标准和准则。要在扩大和强化职能部门责任的基础上,传承、大力创新、协调人员考核工作;主动审查、核查、密切、全面评价职能部门已审查、已结案的检查、审计或案件事件中与人员相关的标准、条件、资产、收入、信息和责任情况,以及投诉、举报等的处理结果。
不要使用与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源准备工作相关的虚假信息、非官方信息、互联网、社交网络上的非官方信息、未经核实的信息以及不良舆论。
必须建立有效的筛选机制和标准,避免“遗漏”真正有德有才的人;同时,坚决不让以下人员“溜”进新一届党委:政治不坚定,对党的方针和观点不坚定;素质、道德、能力、声望下降;组织纪律性差,缺乏团结精神;逃避责任、推卸责任、畏首畏尾、不敢作为;表现出政治投机、权力野心、时间观念、阿谀奉承、游说、贪污腐败、消极消极、官僚主义、地方主义、“集团利益”等迹象;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自我进化”、“自我改造”等方面出现退化迹象;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违反政治准则、党员不准做的事情和人事工作中的权力控制规定;虚报财产和收入,有快速致富的迹象,拥有大量财产却无法清楚说明来源;违反树立榜样的责任,放任自己或配偶或子女过着模范生活,利用自己的地位和权力获取非法利益;在任职期间造成严重的内部不和或腐败,重大损失,以及在地方、机构或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负面事件。
未当选为下级党委委员的人员,不会被推荐当选为上级党委委员。
参加上级党委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政治意志坚定、革命理想不渝、道德品质、生活方式和工作能力堪称楷模的同志,代表党委的智慧,参加大会并为大会内容作出贡献。
在筹备和执行大会期间,必须定期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特别是信息宣传工作,以确保高度团结一致;积极抵制消极情绪,以“好”消除“坏”;重视和集中领导和指导地方、机关、单位的政治任务、社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等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爱国主义学习运动。
要集中精力及时有效地解决和处理引起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局限、不足、弱点和长期存在的问题。要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打击敌对势力、政治投机分子和不满分子搞破坏和内部动乱的阴谋诡计,维护党的思想基础、政治纲领和政策,维护政权。
根据第35-CT/TW号指示和中央指示,省委常委会还注意到以下几个方面:各级代表大会的组织内容和时间;大会文件的准备和讨论的组织;党委的人员准备和选举;上级代表大会的组织结构、代表人数和代表选举;会后干部制度和政策的分配、安排、安置和落实;向直属上级党委常委会报告大会筹备情况;以及大会结束后要立即开展的若干工作。
此前,在8月28日举行的8月例行会议上,省委常委会讨论了印发关于指导2025-2030年各级党代会的通知。
2024年6月14日,政治局印发关于筹备召开各级党代会的第35-CT/TW号指示,对召开党的十四大作出规定。关于各级党代会的召开时间:自2025年4月起,党员代表大会或基层党代会的会期不得超过2天,并于2025年6月30日前结束;区级及同级党代会的会期不得超过3天,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结束;中央直属代表大会的会期不得超过4天,并于2025年10月31日前结束。
为筹备2025年至2030年任期内的省委二十大,省委常委会设立了以下4个小组委员会:文件小组委员会人事小组委员会、服务机构小组委员会和宣传小组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