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投票通过试行社会住房发展特别机制
国会主席陈青敏表示,国会颁布该决议的目的是消除障碍、简化程序,吸引企业投资社会住房建设领域。

根据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议程,5月29日上午,国会在会议厅举行全体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和补充《信用机构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国会关于试行人民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以保护弱势群体民事权利或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决议草案。
下午,国会在大厅举行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国会关于试行社会住房发展若干具体机制和政策的决议;随后,国会讨论了修改和补充《越南国籍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
关于发展社会住房政策,国会主席陈青敏在5月21日上午的讨论会上强调,社会住房是舆论和人民特别关注的问题。国会颁布决议旨在消除障碍、简化程序,吸引企业投资社会住房建设领域。
国会主席表示,目前有一个项目,将在2021年至2030年期间为低收入者和工业园区工人建造100万套社会住房。然而,从2021年至今,全国仅实施了657个社会住房项目,竣工数量仅达到2025年目标的15.6%。政府还拨款120万亿越南盾的一揽子计划来支持社会住房政策,但拨款进度非常缓慢。
“首先,造成这一拖延的原因是我们没有对社会住房领域给予强有力的指导。其次,行政程序方面的问题。完成一个社会住房项目需要两年时间。因此,此次政府向国会提交了一份决议草案,旨在简化程序,优先加快社会住房项目的实施。”国会主席强调道。
根据政府的方案,该机制的最长实施时间预计为75天,这意味着比现行规定减少约200天,实施时间减少约70%。
国会主席还指出,与主管部门的结论相比,决议草案中有三项新政策,包括:确定社会住房的售价和租金;享受社会住房支持政策的住房条件;退还土地使用费、补偿费用、安置支持或扣除社会住房投资者的财务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