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职工工资薪金补贴新规
劳动荣军社会部颁布了关于国有企业员工工资等级、工资总额和工资津贴的新规定。

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颁发了第 06/2024/TT-BLDTBXH 号通知,修改和补充了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部长 2016 年 9 月 1 日第 26/2016/TT-BLDTBXH 号通知关于国家持有 100% 注册资本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劳动管理、工资和奖金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部长 2016 年 9 月 1 日第 27/2016/TT-BLDTBXH 号通知关于国家持有 100% 注册资本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工资、薪酬和奖金制度的规定。
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在第26/2016/TT-BLDTBXH号通知第9条前增加第9a条。
据此,对100%国有资本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的工资等级、工资表和工资津贴规定如下:
1.公司根据生产组织和劳动组织情况,审查并决定继续维持或修改、补充或制定、发布新的工资等级、工资表、工资津贴(并附适用标准),确保以下列(2)项规定为基础,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为员工安排工资、支付工资和执行制度。
2. 薪级表、薪级表及薪级津贴中的薪级由公司决定,确保根据公司薪级表、薪级表及薪级津贴中的薪级计算的全体员工年薪总额确定的薪级基金不得超过根据第 26/2016/TT-BLDTBXH 号通函规定员工计划薪级基金。
3.公司修改、补充或制定、发布新的工资等级、工资表及工资津贴时,必须与工厂职工代表组织协商,依据《劳动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工作场所对话,报业主代表机构征求意见,并在公司内公布后实施。
通函 06/2024/TT-BLDTBXH 自 2024 年 9 月 15 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