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新规定
财政部刚刚发布了第23/2023/TT-BTC号通知,指导机关、组织、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折旧和摊销制度以及国家委托企业管理的固定资产。该通知自2023年6月1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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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每年12月计算一次。 |
第一类:房屋及建筑工程;包括:办公楼;仓库;会堂;会所;文化场所;体育训练和比赛场所;文物保护场所和博物馆;托儿所;幼儿园;车间;教室;报告厅;宿舍;诊所和治疗室;疗养院;宾馆;官邸及其他房屋及建筑工程。
第2类:建筑构筑物;包括:仓库、水箱、停车场、晾晒场、游乐场、运动场、游泳池、钻井、挖井、围栏及其他建筑构筑物。
第三类:汽车;包括:公务用车、一般工作用车、专用车、国家接待用车、其他用车。
第四类:其他运输方式(除汽车外);包括: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其他运输方式。
第五类:机械设备;包括:办公用通用机械设备;机关、团体、单位一般业务用的机械设备;专用机械设备;其他机械设备。
第 6 类:多年生植物、役用动物和/或产品动物。
第 7 类:其他有形固定资产。
无形固定资产是指机关、团体、单位、企业投资创造的或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
第一类:土地使用权。
第二类:版权及与版权相关的权利。
第三类:工业产权。
类型4:植物品种权。
第五类:应用软件。
第六类:公益品牌单位。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每年12月进行一次。
《通知》明确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每年12月结账前计算一次。
机关、组织、单位或企业于某一年度内,根据主管机关或个人的决定,从其他机关、组织、单位或企业接收的固定资产,应于该年度在接收该资产的机关、组织、单位或企业进行折旧计算。
每项固定资产(除另有规定外)的年折旧额按下列公式确定:
每项固定资产的年折旧 | = | 固定资产原价 | x | 折旧率(%/年) |
其中,折旧率按照本通知附件01的规定、部长、中央机关领导、省人民委员会根据本通知第十三条第1款a点、第2款的规定确定。
有形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折旧率
静息态 | 资产清单 | 折旧年限(年) | 磨损率(% 年) |
我 | 房屋,建筑 | ||
- 别墅、特殊建筑工程 | 80 | 1.25 | |
- 一级 | 80 | 1.25 | |
- 二级 | 50 | 2 | |
- 三级 | 25 | 4 | |
- 四级 | 15 | 6.67 | |
二 | 结构 | ||
- 仓库、水箱、停车场、晾晒场、游乐场、运动场、游泳池 | 20 | 5 | |
- 钻井、挖井、围栏 | 10 | 10 | |
- 其他建筑物 | 10 | 10 | |
三 | 车 | ||
1 | 公务用车 | ||
- 4至5座车 | 15 | 6.67 | |
- 6至8座车 | 15 | 6.67 | |
2 | 普通商务用车 | ||
- 4至5座车 | 15 | 6.67 | |
- 6至8座车 | 15 | 6.67 | |
- 9至12座车 | 15 | 6.67 | |
- 13至16座车辆 | 15 | 6.67 |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0日起生效,从2023财年起适用。
01/0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