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关于义安省行政单位调整过程中部分临时拨款的规定

September 18, 2024 15:08

选民反映,目前该地区乡级行政单位的安排工作已经完成了收集选民意见,并通过了各级人民议会的审议……但至今为止,一些临时拨付项目的支出、支出内容、支付和结算方面仍未作出指示。

阮春红(Nguyen Xuan Hong)——新奇县义合乡人民议会副主席——报告称,目前该县乡级行政单位的组织工作已完成选民意见收集,并已获得各级人民议会的通过。各乡已临时支出用于宣传工作、装饰、委员会活动、计票小组、组织投票日、文具等,但至今尚未出台关于支出用途、支出内容以及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建议制定相关文件指导支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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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基镇一角。插图照片:Phuong Thao

关于这个问题,财政部作出如下回应:

用于组织宣传动员、组织收集选民意见以及其他为落实区、乡级行政单位安排而开展的必要工作的预算,应按照2023年7月12日国会区、乡级行政单位安排常务委员会第35/2023/UBTVQH15号决议第22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国家预算根据现行的国家预算和国家预算分权规定,拨出资金对区、乡级行政单位进行重组。制定计划和项目,重组区、乡级行政单位;组织宣传和动员;组织收集选民意见;解决干部、公务员、公共部门雇员和冗余工人的政策和制度问题;城市建设活动以及行政安排要求的其他必要任务以及财政部2023年7月31日第8006/BTC-NSNN号官方通函第1节第1.3点中关于2023-2030年期间区级和乡级行政单位安排实施指示的指导意见,具体如下:“各地行政单位安排的支出内容各不相同(项目开发预算、宣传组织、动员、选民意见征集组织、冗余官员和公务员福利发放等)。因此,建议各部委、中央机关和地方政府依据《国家预算法》的规定和指导性文件,以及2023年7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3-2030年区、乡行政单位安排的第35/2023/UBTVQH15号决议,并参考现行相关标准和支出规范,为本地区区、乡行政单位安排工作筹集资金。

为减轻地方政府在省内安排区、乡级行政单位工作中的困难,财政厅已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向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提交拨款申请,从2023年省级预算收入增长、2023年省级预算支出节约以及不符合延期至2024年条件的工程项目资金回收中拨出109.2亿越南盾。(一百九亿两千万越南盾)为区、市、镇的预算提供资金,以支持实施与区、乡级行政单位安排相关的指导工作和任务。(2024年7月24日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第183/HĐND-TT号公函,关于2023年省级预算收入增加来源、2023年省级预算支出节约来源以及不适用于移交至2024年的工程项目资金回收利用方案;以及2024年8月5日省人民议会第1965/QD-UBND号决定,关于处理2023年省级预算收入增加来源、2023年省级预算支出节约来源以及不适用于移交至2024年的工程项目资金回收利用事宜)。

具体而言,2023-2025 年期间,为落实区、乡级行政单位编制工作提供的财政支持水平如下:

- 支持各区、市、镇(统称“区”)开展与区、乡级行政单位安排相关的指导和任务,金额:3,400,000,000 越南盾(支持力度:参与县级行政单位安排的县(包括宜禄县、荣市和库卢镇)每县 4 亿越南盾;参与乡级行政单位安排的(其余)县(包括乡)每县 2 亿越南盾)。

- 支持乡、坊、镇(统称“公社”)开展与公社级行政单位安排相关的工作,金额:7,520,000,000 越南盾(支持力度:参与该安排的每个乡镇 8000 万越南盾)。

根据上述支持水平和区、乡预算的平衡能力(如有),区、乡人民委员会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向同级人民议会提交区、乡行政单位重组任务支持内容的详细预算估算,由人民议会决定分配和指派。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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