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卫生厅指导两级政府机构开展卫生部门活动。
卫生厅已指示维持省级和区级卫生服务单位的正常运转。卫生厅将继续管理区级医院和卫生中心。卫生中心下属的乡镇卫生站和街道卫生站将继续维持现状,为民众提供服务,直至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该地区公共卫生服务单位调整方案。
7月4日,义安省卫生厅向义安省各乡、街道人民委员会、卫生厅下属医疗中心、医药机构、乡、街道卫生站等两级政府组织下属卫生部门开展卫生活动,发布了第2823/SYT-NVY号公函。

根据官方通告,义安省卫生厅明确指导了乡级人民委员会在以下工作领域中卫生部门的国家管理职能、任务和权力:预防医学(传染病和艾滋病的预防和控制;非传染性疾病;疫苗接种;社区营养;环境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预防烟草、酒精、啤酒和其他危险因素的有害影响;公共卫生管理;健康教育和宣传);体检和治疗康复;人口;母婴;社会保障;社会弊病防治;传统医药;诊所管理;药品和化妆品;食品安全;医疗器械和医疗工程;健康保险和其他地方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乡镇和街道人民委员会具有职能、任务和权力,可以在乡镇和街道一级设立基层委员会,考虑授予在乡镇和街道人民委员会管理的医疗机构工作过和正在工作的个人“人民医生”和“优秀医生”称号。
在实地开展活动医疗的为确保两级地方政府过渡期的顺利实施,义安省卫生厅表示:保留省级和县级卫生服务单位。对于县级医院和卫生中心,卫生厅继续负责确保乡镇和街道间卫生服务的组织安排。卫生中心负责指导和实施各卫生站的预防医学、人口健康、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专业活动。
在义安省人民委员会批准重组义安省公共卫生服务单位的项目之前,维持卫生中心下属的现有乡、坊、镇卫生站为人民服务。
预计将按照新的乡级行政单位,将原有的乡级卫生站调整为130个卫生站,并在原有的乡镇设立卫生点(隶属于乡级卫生站),为民众提供服务,尤其是在山区和广袤地区,为民众获得医疗保健服务创造有利条件。
卫生厅要求各单位与第七区社会保险和跨区保险协调,继续在义安省的医疗机构实施和维持医保体检和治疗;继续按照卫生厅2025年2月3日发布的第355/SYT-NVY号公函,与省内各医疗站签订医保体检和治疗合同,该公函指导义安省医保体检和治疗机构间患者的首次体检和治疗登记及转诊。
在这份通告中,义安省卫生厅也向全省的非公立医疗和制药机构作出了明确的指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