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酒类税

越南经济 November 10, 2018 06:47

政府根据减少酒类消费的路线图,提议提高特别消费税,国会审议机构也同意了。

社会事务委员会基本同意政府11月9日上午向国会提交的《防止酒精危害法》的必要性,并强调必须将党的一贯观点和“预防胜于治疗”的方向制度化。

委员会主席阮翠英表示,制定该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应对越南目前酒精和啤酒使用量高且有快速增长趋势,危害程度令人担忧的现状。

Nhất trí tăng thuế để giảm tiêu thụ rượu bia
插图

审查机关认为,该法律草案内容基本确保了合宪性、合法性、与法律体系的一致性以及与越南已加入(和即将加入)的相关国际条约的兼容性。

然而,法律草案的可行性仍存在诸多担忧。审查报告指出,委员会建议政府研究并将倡导和鼓励条款修改为强制性条款。

在具体问题上,审计机构首先关注的是防止酒精和啤酒危害的政策。

草案第三条规定了预防和打击酒精和啤酒危害的政策:

1.同步实施防治酒类、啤酒危害措施,重点减少酒类、啤酒消费,严格酒类、啤酒供应管理,减少无证手工酿酒。

2.按照路线图增加特别消费税,以减少酒精和啤酒的消费。

3. 确保预防和控制酒精和毒品有害影响的财政资源。一个。

水映女士表示,委员会同意第2条中“根据减少酒精和啤酒消费的路线图增加特别消费税”的规定,为获取酒精和啤酒设置法律技术障碍,特别是针对年轻人。

监察机构认为,鉴于越南是世界上酒类和啤酒价格最便宜的国家之一(平均一升啤酒的价格相当于半升牛奶的价格),并且是人们可以轻松购买和饮用酒类和啤酒的国家之一,因此这一解决方案是必要的。

审计机构的建议是,政府应研究并明确增税路线图的原则,以确保透明度。

面对酒精及啤酒使用者年轻化的趋势,以及疾病负担和社会后果的风险,检讨委员会亦建议政府增加“优先落实预防及打击酒精及啤酒对青少年及未成年人危害的措施”,并增设直接针对青少年的具体规例,以符合预防及尽量减少酒精及啤酒造成社会后果的立法宗旨及观点。

对于禁止行为,草案第五条第四款规定,禁止强迫未满18周岁的人饮酒。

委员会建议政府研究并将该条款表述为禁止“强迫他人使用酒精和啤酒;允许未满18岁的人使用酒精和啤酒”、“使用未满18岁的人生产和经营酒精和啤酒”,以确保更加全面和覆盖面。

关于酒类和啤酒广告的管控,Thuy Anh 女士表示,目前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类意见赞同草案的规定,即严格控制酒类和啤酒的广告,以限制酒类和啤酒的可及性和可获得性。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法律草案对酒类和啤酒广告的严格控制将影响国家预算从广告活动中获得的收入,并影响获取酒类和啤酒信息的权利。

审查委员会同意第一种意见,认为将酒类和啤酒广告活动对国家预算收入的影响与国家预算和人民在治疗疾病和处理与酒类和啤酒有关的社会问题上所花费的成本进行比较,有必要对酒类和啤酒广告进行规范控制。

关于酒类经营条件,新草案仅规定了规范酒类生产条件的原则,却指派政府规范酒类经营许可证的发放条件、程序和流程。审查机构认为,此举并不恰当。委员会建议政府在草案中明确并透明地规定酒类经营条件,并明确规定酒类经营和分销许可证发放程序和流程的原则。

草案规定“动员非经营性手工酿酒的家庭、组织和个人停止生产酿酒”。

审查机构认为,该法规仅为“倡导”,对生产手工酒的组织和个人而言并不具有规范性。在目前社会对手工酒生产和使用需求依然十分普遍的情况下,该法规的实际监管意义十分有限。

因此,建议政府考虑规定,非商业性手工酿酒的个人和组织必须确保食品安全,并向乡镇人民委员会登记其酿酒生产。同时,有必要研究并明确法律草案中关于支持手工酿酒家庭、组织和个人转行的措施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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