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有功人员的补贴和优惠津贴提高到1515000越南盾?

智慧 DNUM_AFZAEZCABI 17:20

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建议将对革命贡献人员的补贴和优惠津贴标准从141.7万越南盾提高至151.5万越南盾。

插图照片。

具体而言,劳动荣军社会部在《关于规范对革命有贡献人员的补贴和优待津贴标准的法令草案》中,提出对部分革命有贡献人员的补贴和津贴标准如下:

1945年1月1日前为革命积极分子者,抚恤金为每月1,693,000越南盾,每满一年可获抚恤金287,000越南盾;未离异者,抚恤金为每月2,874,000越南盾。1945年1月1日前为革命积极分子且已故者,其亲属抚恤金为每月1,515,000越南盾。

生父、生母、妻子或丈夫、年满 18 周岁且无人赡养的独居子女或年满 18 周岁且失去父母双方且正在领取每月抚恤金的子女,将额外获得每月 1,212,000 越南盾的抚育子女抚恤金。

1945年1月1日至1945年8月起义期间的革命活动家,每月可获得156.6万越南盾的抚恤金。1945年1月1日至1945年8月起义期间逝世的革命活动家亲属的抚恤金为每月85万越南盾。生父、生母、妻子或丈夫、18岁及以上独自生活且无人赡养的子女,或18岁以下失去双亲且正在领取每月抚恤金的子女,可额外获得每月121.2万越南盾的抚恤金。

1名烈士亲属的抚恤金为1,515,000越南盾/月;2名烈士亲属的抚恤金为3,030,000越南盾/月;3名或3名以上烈士亲属的抚恤金为4,545,000越南盾/月;烈士的妻子或丈夫与他人结婚(无权享受寄养额外抚恤金)的抚恤金为1,515,000越南盾/月。

生父、生母、妻子或丈夫、扶养烈士的人、年满 18 周岁且无人赡养的独居子女或年满 18 周岁且失去父母双方并正在领取每月抚恤金的子女,将额外获得扶养烈士抚恤金,金额为每月 1,212,000 越南盾。

越南英雄母亲(按上述烈士亲属抚恤金标准领取月抚恤金)每月可领取127万越南盾津贴。服侍越南英雄母亲家属的人员每月可领取151.5万越南盾津贴。抗战时期的人民武装力量英雄和劳动英雄每月可领取127万越南盾津贴。

战争伤残人员和享受战争伤残等政策的人员可获得残疾津贴,金额为每月 1,021,000 越南盾至 4,858,000 越南盾,具体取决于丧失工作能力的程度。

B类残疾士兵根据工作能力下降的程度,可获得每月843,000越南盾至4,019,000越南盾的残疾补助。

据baochinhphu.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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