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将于12月向越南工人发放工作许可证
11月30日,泰国劳工部宣布,泰国政府将于12月1日至30日对在泰越南劳工实施登记和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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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就业服务中心的就业咨询(图片;越通社)。 |
该通知明确,越南临时工(不包括陪同人员)可以在泰国额外停留30天,申请签证,允许他们在泰王国居留,进行健康检查,缴纳健康保险,并根据泰国外国劳工法申请为期1年的合法工作许可。
登记地点为30天内到各省劳工部办公室,由省长管理。
获得工作准证的条件是:第一,持有护照原件。如护照遗失,请前往越南驻曼谷大使馆或越南驻孔敬总领事馆申请补办新护照;获得新护照后,请与泰国移民局联系,索取旧护照签发的签证复印件,作为符合规定和条件入境泰国的证明。
以上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12月1日至30日)完成。
第二,最后一次合法入境泰国时间为8月10日前,但泰王国居留期限自登记第一天(12月1日)起已届满。
第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订立劳动合同,每个劳动者单独签订一份合同,同时,要向劳动者仔细解释合同条款,并记录在案作为证据。
泰国劳工部表示,该国允许越南工人登记从事以下工作,工作期限为一年:家政服务、建筑业体力劳动、海上捕鱼和餐馆服务。
应越南驻泰国大使馆在11月30日工作会议上的要求,泰国劳工部就业司司长Arak Pommanee承诺,如果越南工人在30天内未完成注册,泰国劳工部将建议将注册期限再延长30天。
对于2015年8月10日后最后一次进入泰国的劳工,越南驻曼谷大使馆建议他们回国,准备通过官方渠道登记在泰国工作。两国劳工部计划最早于2016年第一季度部署招募越南劳工赴泰国工作。
有关泰国劳工部规定的劳工登记申请程序、申请表格和合同表格的所有必要信息已在越南驻泰国大使馆网站(http://www.vietnamembassy-thailand.org 和 http://www.facebook.com/VNEMBKK)以及越南驻孔敬总领事馆网站(http://www.vietnamconsulate-khonkaen.org)上更新。
据越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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